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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菁云与紫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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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耳兔族菁华大婚,宴请七十二族,樟峡湾九尾狐族也在受邀的宾客之中。大婚的流水宴大摆了百来桌,热闹非凡。

菁云敬了一轮酒,便下了席,无所事事,只是忽然不大喜欢这般闹腾,昔日周璇花丛精于逢场作戏的他,今日,倒显得格格不入了。

走到一旁的树下,踢了踢地上地石子,他转身:“你认识我”

他身后的小姑娘局促不安地站着。

菁云瞧了瞧地上的影子,又看了看那女子:“不认识我为何一直跟着我,而且,”他顿了顿,漫不经心的语调,“从刚才起,你就一直在看我。”

被戳破了心思的小姑娘越发窘迫,通红着一张小脸。

“我、我、我……”

她支吾了半天,说不出话了,还没做贼呢,便心虚了菁云好笑:“我以前和你滚过”

毕竟之前他浑了有一百多年,那些滚过草坪的女妖他也大多不记得脸了,只是眼前着姑娘……

小了点。

菁云暗骂了句禽兽!

难怪紫湘总是嫌弃他,确实是他混了。

那小姑娘脸更红了,连忙摇头:“没、没有!”她急促地解释,“我们在樟峡湾见过的。”

樟峡湾

九尾狐族啊,菁云有点印象了,几个月前他为了寻镜湖妖尊确实走了一趟九尾狐族。

他笑了笑:“哦,是吗”还是轻描淡写地,“抱歉,我不记得了。”

小姑娘红红的小脸,有些发白了,声音越发细弱蚊蚋:“我是九尾狐族妖主之女,天北,你上次去九尾狐族,我们见过。”

“哦。”

应了一个字,云淡风轻地,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他转身走出了树影,离那小姑娘近了几步,突然停下了脚步:“你对我有心思”

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单刀直入的男子。

天北猛地抬起眸子,又立马敛上,浓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颤啊颤:“我、我、我——”

菁云打断她吞吞吐吐的话:“没有最好,有的话,尽早打消了。”

不待她表明,便斩个干干净净。

原来,他不仅单刀直入,还拒人千里。

天北咬咬唇,鼓足了勇气:“为、为什么”

他仰头看着天,漫天星辰落在眼底,煜煜生辉。

他说:“我有妻子了。”

他没有看身边的小姑娘,自顾走进了喧闹的人群里,个子很高,背脊有一点弯下。

天北看着,怔怔出神。

“天北。”

“天北。”

她回神,将目光敛住:“姐姐。”

茗澜走到她身旁:“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没有答,只是在回去时,突然问:“姐姐,折耳兔族的菁云妖尊,你知道他的妻子是谁吗”

茗澜惊愕地看向她,沉默了良久:“他没有娶妻,他要娶的女子已经过世了。”看着天北的眼睛,茗澜问,“你为什么要问起他”

“姐姐,”一双眼睛明亮明亮的,她嘴角带着笑,说“我欢喜他。”

“你——”

茗澜摇头,便不再说什么了,她们九尾狐一族的女子,情路总是坎坷,因为太不动情,因为太动情。

三日后,九尾狐族妖主拜访折耳兔族,直至深夜才归。

天北一直等在门口:“父亲,怎么样了”

他父亲只摇头。

其实,这一次,是她求着父亲去折耳兔族的。

“那他说了什么”

九尾狐妖主看着小女儿,一时说不出话来。

说什么那时他才刚表明来意,拿出了联姻的十二分诚意,菁云妖尊就一点都迂回婉转地表明了态度。

“你不介意把女儿嫁到我折耳兔族来守活寡不仅要侍奉公婆,还要洗衣做饭,我十年八载不回来,她隔三差五还必须去山上给我的正室烧香请安。”

沂水家那只红兔崽子!真是混账!

这种话……谁还敢把女儿嫁过去!

不想让女儿抱有任何遐想,九尾狐妖主便扯了个谎:“他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天北红着眼问:“他去哪了”

“人族。”拍了拍女儿的肩,做父亲的,苦口婆心,“天北,罢了,爹爹会给你寻一门好亲事,菁云妖尊他不是你的良人。”

那只红兔子,他一看就不是温良的。

可惜,天北不信,第二日,她留了一封信,去了人族。

她没有那么幸运,兜兜转转寻寻觅觅了很久很久。

再见到菁云是两年后,在人族的一个小镇子里,擦肩而过,他看都没看他她一眼。

“菁云妖尊。”

他错身走过去的时候,她喊住了他。

他回头,淡淡的目光,和两年前见到他时一样,目光清冷,漫不经心。不知为何,她是不敢看他的眼的,闪躲着,一开口紧张又慌促:“我……是来找你的。”

菁云站定,看了她很久。

“我不记得我跟你有这么深的交情。”他说。

天北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说什么,耳根子滚烫的,到底是脸皮薄,又是不经世事的小姑娘,什么心思都摆在了脸上。

菁云一看便知了:“不是让你打消念头吗我都一把年纪了,没有空陪你这种小姑娘玩风月,而且年轻的时候玩得狠了,已经腻了。”

这话,不是不伤人的。

天北红着眼眶:“我没有玩。”她怯怯地抬头,目光清澈,看向他,“我是认真的。”

声音很小,她却说得坚定。

到底是小姑娘啊,不论分寸,扎了就一头扎进去,怎么都不回头。

“要是哪天,我跟你玩了,那也一定只是在玩。”他很高,微微俯视,“懂”

说完,他便摆摆手,潇潇洒洒的背影,越走越远。

要是哪天,我跟你玩了,那也一定只是在玩……

他啊,再也不会认真了。

她跟了他一个月,不敢靠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

他去了很多地方,江南烟雨的小镇,风沙弥漫的塞外,还有白骨堆砌的废城,他会停下来,但没有驻足很久,然后继续前行,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那些地方,只是,每一次他转身时的背影都很落寞。

他一直都知道她在跟着他,只不过视而不见罢了。

直到那天,在境东的一个集聚村落里,她遇上了麻烦。

“哟,好美的小姑娘。”

“要不要跟哥儿几个去耍耍”

“这手感,滑嫩嫩的,老子还没见过这么水嫩的小美人儿呢。”

有个男人捏着她的下巴,嘴里全是污言秽语。

这个时候,日落西山,家家户户都关门闭户,并没有路人来往。

九尾狐族本来就不善妖术,她年纪小,幻形不过几年,又久出北赢伤了元气,根本敌不过那些五大三粗的人族男子对手。

在推搡时,她被男人们压在了墙上。

“菁云!”

那是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她瑟瑟发抖,哽咽地喊:“救我!”

十米之外,背对着她的男子,连头都没有回……

“呵。”

天北苦笑了一声,张张嘴就再也说不出话来,耳边充斥着男人刺耳的大笑声。她瑟瑟发抖地蜷在地上,任那几个粗鲁的男人上下其手,把她按在了铺满尖锐石子的地上,刺得她后背生疼。

衣服被撕破,她绝望地闭上了眼。

“咚——”

“咚——”

“咚——”

是金属敲打砖瓦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杂乱无章。

所有动作戛然而止,天北睁开眼,看见了他,他躺在屋顶上,一身红色的锦衣,衣摆垂下了屋檐,被风吹得来回飘动,他手里拿着一把剑,剑尖没有规律地敲在屋檐瓦片上。

不知道他来了多久,还是一开始便没有走。

“玩够了”

他问那几个男人,玩笑戏谑似的口吻。

被坏了好事的男人好生不耐烦:“去去去,少管闲事。”

“铿!”

他突然拔了剑,在手里把玩了一下,然后放在掌心,摊开手,风起,那把剑便长了眼似的,朝男人飞去。

几个闪躲,剑便刺进了其中一人的胸膛。

菁云起身,从屋顶上跳下来,不疾不徐地掸了掸衣摆的灰尘:“滚。”

剩下的那几个吓傻了的男人连滚带爬地四处逃窜。

他嗤笑了声,用手里的剑挑着地上的衣服,盖住天北裸露的身子。

她满眼的泪,声音发抖:“你是不是一直没走”

“嗯。”

她大声质问:“那为什么要等”

等她受了屈辱,等她自尊全部被折了,才出来,看着最狼狈的她,居高临下像是怜悯。

他是故意的吧,时间掐得刚刚好,没有失了清白,却再无颜面。

菁云不置可否:“不然,你怎么知道怕。”他蹲下,拔了那把刺进男人胸膛的剑,血溅了一地,“现在知道了吗”

她咬着唇,哆嗦得说不出话来。

他看都没有看她一眼,自顾擦着自己的剑,那样云淡风轻的口吻,不带一点温度:“知道怕就回北赢去,不要再跟着我,刚才的事情,若还有下一次,我绝对不会再管。”

说完,他收了剑,朝着相反的方向走了。

又是这个清瘦孤傲的背影,落寞得让人,伸手都触及不到。

北赢很多妖都说,菁云妖尊最是多情。

不,他无情,

却最为情长。

天北却爱上了这样一只妖。

转眼,又是四年光景。

北赢三年为春,春色将逝,长眠山上,已有薄雪飘飘,寒风凛凛,呼啸的风声吹进洞中,像密密麻麻的尖细针孔扎在耳膜里。

菁云走近洞中,坐在墓碑前面,用袖子扫了扫石碑前的落叶。

“我这次去了仓平。”

只有他的声音,夹杂在刺耳的风声里,也有些冷意了。

他说,似自言自语,又似与人娓娓道来:“看了塞外黄沙,绿洲与夕阳,还去了仓平的宁远镇,镇口有条河,萧景姒说,你少时经常在那条河里抓鱼,我没有抓到鱼,因为河水快要干涸了。”

菁云抬手,擦掉石碑上的灰尘,他说:“下一次去,兴许那条河就不在了。”

沧海桑田,世事变迁,总有一日,她去过的地方,她走过的路,都会不在了,若是再久了,他怕连记忆都是模糊的。

“萧景姒与古昔说的地方我都去过了,下一次去哪里好”他扭头看着石碑,问,“要不要再去一次境东”

四年前,他去过了,那是她第一次出征的地方,古昔说,在境东那次,她打头阵,被敌军打落了马,差点小死了一次。

问完,他又摇摇头:“北赢春天快过了,三年为冬,我还是留下来。”手指落在墓碑上,他问,“我留下来陪你三年可好”

那无字的石碑大抵是因为一次次地抚摸,光滑得没有一点刻痕。

天已转凉,妖都城里出行的人少了,天将暗,沂水妖主府前大门还开着。

沂水妖主来回踱步了好一阵,憋不住了,逮到菁华问:“你哥呢他不是回来了吗”

“去了长眠山。”

沂水看了看天外,有点沉不住气了,很是急躁:“天都黑了,那他怎么还不回来”揣测着,越想越慌神,“还有三个月才过冬,他不会现在开始就在洞里冬眠吧。”

菁华想了想,回了他老爹两个字:“兴许。”

沂水一听急眼了:“你快去把他弄下来,打晕了也要拖下来,你母亲都三年没见过他那个不孝子了。”

春天就往外跑,冬天就待在洞里,一待就是三年,跟个死兔子一样!

沂水真是又气又心疼他家这只兔崽子!

菁华尊父命,牵了自家小兔崽子:“花满,走,跟我去长眠山。”

花满小兔子问:“爹爹,去长眠山做什么”

“接你大伯父。”

小兔子好奇地瞪着眼,他出生好几年了,就小时候见过这位传说的大伯父,不过他也不记得,只是听他祖母说,大伯父浪迹天涯去了。

不过,花满更好奇的是:“我们族唯一的那只红兔子吗那我可以让大伯父变成原身吗我想看看红色的兔毛。”

“……”

菁华一个爆栗过去。

父子俩摸黑上了山,菁云果然在,像块石头似的杵在那里,挨着墓碑,跟长在了那里似的。

菁云看洞口那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这么晚怎么上来了”

菁华没好气:“我不来,父亲母亲就要亲自来。”

菁云笑着耸耸肩,身子也不挪一下,继续没骨头似的挨着墓碑:“我这不是好好的吗担心什么。”

好好的

是,好好地行尸走肉,好好地要死不活!

这都几年了,别说缓过劲儿来,症状还越来越严重了。

菁华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说他好,怪可怜的,

菁云瞟了一眼跟在菁华身旁正四处打量的小孩儿:“你家的”

菁华点头。

他上一次见花满,还是四年前。

菁云感叹了一句:“小兔崽子都长这么大了。”

菁华把小兔崽子提溜过去:“叫大伯父。”

花满老老实实地作了个揖:“花满见过大伯父。”

算算时间,也不过五六年,这小兔崽子幻形幻得早啊,竟还不是幻形成婴儿。菁云摸摸花满的小脑袋瓜:“不错,筋骨好。”

菁华直说:“尊上点化了的。”

这就难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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