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武侠仙侠 > 赤心巡天 > 第一百四十章 这是什么兵法

第一百四十章 这是什么兵法(1/2)

目录

飞云楼船上有万支箭,武安侯无疑是最凶狠、最具威能的那一支!他疾飞在前,万箭追附其尾。

乍一看,好似整艘飞云楼船起了叛心,人人争相射杀国侯。但那箭雨如覆,却无片锋沾身。

一道青虹倏忽左右,在被箭雨搅乱的军阵里,根本势无可阻。战将级海族

吹息即灭。统帅级海族难当一剑!

焰花焚城才落下,身前就轰出了巨大的空白。

姜望从那焰城之中踏出来,已然迫近了那海族王爵。近百名王爵亲卫,各展神通,各施真法。

姜望左掌上的幽光倏然褪去,指尖旋绕的七个光球,就这样突兀地跳出来,炸开无尽灿光,耀显恐怖的元气乱流!

有一名统帅级海族,约莫是这位海族王爵的亲卫统领,气息雄浑,神通之光耀眼,横飞在前。

姜望眸现赤金,一眼看去。

神魂之争在一念间便已结束,他怎么飞起来,又怎么落下去。这一切说起来慢。

但自姜望在楼船上跃起,到他扫清一切障碍,出现在今次围岛的海族领袖面前时,三息未过。

杀天榜新王,斗当世真妖,在妖界几乎十死无生的局面走回来后,现在的姜望在战场上,真正诠释了何为杀敌如割草!

滚滚头颅落,血洒剑锋红。迷界本来没有天和地。

无非浮岛之上视为上,浮岛之下视为下。但此刻青虹贯来,于是有了高天!

高天之下尽蝼蚁!

历来有个说法——“海族王爵无弱者”。

盖因在沧海的恶劣环境里,往往只有顶阶的统帅级海族才能够成就王爵。

而顶阶的统帅级海族,至少身怀三神通。神通神通,秘藏最珍。

人族修士尚有弱神临、普通神临、强神临、顶级神临之分,若以人族修士的实力标准来衡量,海族王爵都是强神临起步。

但强神临与强神临之间亦有差距,差距大了去!

当初姜望无缺无漏无憾,一进神临即为强神临。他与重玄遵并肩所杀六神临,除了那头血蝠外,也个个都算得强神临。

彼时之姜望,和今日之姜望,差距又何遥!

此刻他势如破竹地来与这位海族王爵相会,根本不问此王实力如何,作何准备。

四目一对即横剑!

视线与视线缠杀在一起,先于剑锋寒。

这位指挥大军兵围第一浮岛并将其攻破的强大海族王爵,还未来得及在童术上发力,视线已如蚕丝一般崩断了!

他紧闭双眸,逼出血泪,气息一霎磅礴如山,竟是毫不犹豫地显出海主本相:“来者何人本王——”

轰轰轰!

他虽然隔断了视线,但并不能隔断神魂之争。

在苍茫无际的识海上空,出现了一座至尊至贵的门户。此门一开,身矮半截!

非止这海主本相所强化的神魂,而像是整个识海,都被那无上威严压低了!

而六欲菩萨探掌出天门,五光十色,六欲迷离,在那种难以挣脱、不愿挣脱的极乐恍忽中.....掌心洞金柝,开在其颅门!

神魂之战被全面压制。身外也未能好到哪里去。

但听一声长“唳”。自姜望身后,升起一只华丽至极的单足神鸟,振翅高飞。巨大的羽翅带起流火,喧嚣的赤色横扫战场。

璀璨火域以蛮横的姿态将此海族王爵笼罩,将那些还在奋勇冲来的海族战士清空。火域之中,再开焰花焚城。

这可怜的海族王爵,神魂被碾压。灵域被碾压,又有焰城当头。

他凭借战斗的本能,调动

神通之力,显化五行之盾,高举头顶撑焰城。又身开御风之翼,遂以龙卷自绕!

呼~

一缕霜白风,吹进龙卷中。天下何风当天风

此风曾经吹天缺!

那狂暴的龙卷风还未起势,就骤然消散了!而天风之后跟着一抹长锋。

刷!

那紧闭双眸犹见血泪的头颅,就此高飞于天。

这些战斗的过程描述起来如此繁复,但几乎只在瞬间就已经发生。

耳仙人坐观自在耳,这位海族王爵的所有反应,都被捕捉,所有抗争都被提前击破。从头到尾,并无半点机会。

以至于他明明已经在第一时间显化海主本相。原地也确然出现了一尊如山如岳的恐怖海兽。但只有身躯。

他的道身头颅,已先一步被割下来。这一切发生得太快!

以至于这颗头颅已被姜望抓在手里,他的身躯,还在显化海主本相的本能中。

飞云楼船上的吴渡秋还没有从“武安侯只身闯阵、飞云号万箭齐发”的震撼里回过神来,便已见得武安侯摘敌颅而还。

万军之中斩敌首,好似探囊取物!

他与冠军侯重玄遵算得上朋友,当然一直明白武安侯的强大。毕竟这两位并称双骄。但直到今日,方才明白,他或许并不知道冠军侯究竟有多强大,他也从来没有真正见识过武安侯的锋芒!

此刻一时张目,但见其人踏云而走,在这沸反盈天的血腥战场上,说不出的潇洒从容。

大齐武安侯俯瞰群敌,高举手中血淋淋的头颅,运足道元洪声喝道:“尔等统帅大王--”

喊到一半,他扭头过去,随意捕捉了一名海族的视线,赤眸澹漠:“什么王

那海族战士结结巴巴地道:“蝙_蝠山王。”话音才落,已目流血泪,坠尸浮空。

“蝠山王!”姜望接续道:“蝠山王已死!杀他者齐国姜望!欲求一死不可得者,且上前来!”

他的衣角飘飞,他的剑气咆孝。

他的声音震动四野,而竟化作雷霆,在海族残军中肆意轰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