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2/2)
最后看到书末的“后记”。他按一直以来的阅读习惯,在看正文前先看后记。
后记
本来这段文章应该放在全书开头,但想到读完正文再读后记的读者少得惊人,姑且还是把它移到卷末。因此,请把它当作写给尚未阅读正文的读者的“开场白”。
这部作品以“小说”的形式来发表,对此我至今仍然感到有点犹豫,因为看到本书书名“迷宫馆事件”后,或许会有读者立即察觉到它是以真实的某起杀人事件为题材创作出来的。
一九八七年四月所发生的案件——与小说中的日期相同——著名作家居住的奇妙宅邸中发生的离奇事件,经过媒体的渲染,变成了轰动一时的大新闻。
然而到了最后,大家都认为媒体没有掌握这起事件的全貌。
这也情有可原,那起事件是在某种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了解真实状况的相关人士也没有做出回应。警方对如此异常的事件感到十分困惑,虽然认可了某种表面上的“真相”,但也没有积极对外公布。结果,媒体也只能基于警方含糊其词的声明予以报道,草草了事。
各位读者可能会认为,我只不过是摆出一副亲眼见过的样子,在信口开河吧?
既然事件的相关人士都摆出沉默的姿态,为什么你还能以这起事件为题材写书呢?读者大概会这么想。
坦白告诉各位吧。
我是目睹了那起事件的人。鄙人,鹿谷门实,是一九八七年四月迷宫馆内发生的连环杀人案的相关人士之一。
这次,我决心用这种方式把那起事件的经过发表出来,大体上说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是编辑某君的热心建议。
另一个理由,这么说吧,是对在那起事件中死去的“他们”产生了追悼的念头。
尽管这样说有点不好意思,但至少“他们”之中的某个人,对推理小说这种畸形文学的确怀有无比的热爱,也投入了极大的热情,我对此深信不疑。于是我想,用这种方式对事件进行“推理小说式再现”,是献给死者最好的祭品。
以上是作者自己的事情,不过对大部分读者来说,应该无关紧要吧?
不管事件有多么复杂的前因后果,充其量“不过是推理小说罢了”。对读者来说,这毕竟只是一部用来排遣平日无聊的娱乐小说。当然,我觉得这种看法没有任何问题;要是不当娱乐小说看,我还会感到为难呢。
最后——
鉴于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大半都采用了化名,所以在这里不得不清楚写明这一点。这么说来,我也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小说中登场了,但并不以笔名“鹿谷门实”出现。
在所有相关人士当中,谁是鹿谷门实呢?
大概会有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吧,但我觉得还是不说为妙。
一九八八年夏
鹿谷门实
去年四月在“迷宫馆”中发生的真实杀人事件……
岛田是对这起事件有着深刻了解的相关人士之一,而且,对这件在不寻常的状况下发生的事件最后如何得以“解决”,大体上也有所了解。
(真实事件的“推理小说式再现”吗?)
合上书,脑海里就浮现出这位久未谋面的作者的样子。
(那么,作者究竟在葫芦里卖些什么药呢?让我见识一下他的本领吧。)
岛田读起这本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