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微笑之国(1/2)
如果爸爸的话可信的话,那么“为士兵送包裹行动”(一项志愿行动倡议,想为看守我们边界的士兵的单调生活带去一点点阳光)正是他本人的发明,就连瓦勒所有街区的店主们对最初设想所做的调整方案,往边界送去有玩具、甜点、棉毛袜和内衣的小包裹这个点子,也是在详细咨询了他之后才产生的。
比如他就给蔻蔻商店出主意,让他们除了送有鲁提牌焦糖、牙膏和鞋油的包裹,再加送点他的印刷厂出产的颇有教益的用品,比如中学练习本,遭受过一次大雨的信纸(但是当我们的士兵,脚在德国边界的泥浆里发臭,眼睛还盯着迟早都要冲入我们国家的怪物们,要给自己的母亲或宝贝写信,会注意到纸上的几块小波纹吗?),1935年和1936年的报纸,《圣徒丽塔的一生》宣传册,最新且唯一的一期《莱厄河》广告页,尤其还有那些长相丑陋但使用便利的笔记本(用来做地址簿和记日记特别方便),每一页顶头用不同的字体写下了一个公司名字并配有一幅素描:一辆摩托车、一个香烟盒、两三罐润滑油、在看不到的脚踝处镶了缎带的女鞋、眼镜、雨伞。
路易斯在工坊里帮忙装包裹、展折边、贴胶带、分类。时不时会走进来一个商人或是工厂主,为自己的“广告”挑选字体,最后都不可避免地挑了最粗、最大的字母。
“先生,您会看到,”爸爸说,“当小伙子们回来度假的时候,就因为他们已经在战壕里读了那么多次我们的小本子,每天眼前都有您公司的大名,他们会带着老婆孩子冲进您店里的。”
在路易斯回寄宿学校前的倒数第三天,在城里剧院有一场盛大的歌剧演出,表演收入将会用于“为士兵送包裹行动”。
妈妈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笨手笨脚地往她抿紧的嘴上抹口红,就好像她是第一次做这个似的。她舌头滑过嘴唇,在她的高脚杯里抿了一口仙山露酒。她用一支油彩笔把两鬓头发画得更黑,拧紧了眉毛。
“我该穿那件波斯羊毛大衣吗,路易斯?我可以解开纽扣这么披着。”
“你也只能这么披着了。”
“看上去挺丑的,对不对?”她照着镜子,从两侧按着肚子。她是说肚子,还是那个孩子丑?虽然她想听的是否定答案,路易斯还是说:“是啊,挺丑的。”
“那我是该披上波斯羊毛大衣呢,还是不披?”
“穿上的话太热了吧。”
“这没关系。”她的鼻子呈粉红色,闪闪发亮。路易斯摸摸自己的鼻子,别人说他的鼻子和妈妈的一模一样。只有长着鹰钩鼻的男人才能干成大事儿,才能去冒险。当然也有例外。妈妈将他的领带拉紧,把他的耳朵压平在脑门上,打量打量他,又把耳朵放开,耳朵开始颤动,就像在树林里感觉到千米之外的危险的大象的耳朵那样。
窗户下面响起了喇叭声。
“马上好,我的好情郎 。”妈妈说。
弗洛伦特叔叔开着一辆雪佛兰送她去剧院。他并不参加舞会。这不对他胃口,他说,一群装作亚洲人的成年人,唱起歌来就像是马上要死或恋爱了似的。妈妈拽住了路易斯的胳膊肘。他勾住妈妈的胳膊,拉她走上大理石台阶。她的另一只手撑在栏杆上。到了台阶顶端,只见身穿深色西服和晚礼服的瓦勒城的男男女女一边聊天一边偷偷打量别人,而妈妈将他坚定的、刚硬的、配铠甲的手臂推开,气汹汹地叫道:“别来烦我。”
她脸颊上扑的粉出现了湿湿的斑点。
在她强装出微笑,走入人群的时候,路易斯看到,她暗地里,在脑海中吐出了污秽的咒骂。
在爸爸花了不少力气才预订到的包厢里,她一屁股坐在了沙发椅上。“你会得到剧院里最好的位子,康斯坦泽,哪怕为了这个我得自己花钱。”路易斯伏在包厢阳台的包了红色绒毛的栏杆上。大厅有四分之三的座位坐了人,烟雾蒸腾,就像是所有在场的人都在抽烟斗或在演出开始之前扇起了小火。
妈妈照自己的小化妆镜,往脸上扑粉,是大厅里所有女人中唯一这么做的,就像在一部法国沃德薇剧里那样。贱人。
演出节目单,封面上印着一顶比利时头盔,放在她肚子上。路易斯不该把它拿过来。
鼓掌声响起。一个高个儿男人从沉重幕布的褶子里挣扎出来,欢迎“我们,我们所有为了一个庄严的目的,为了支持我们战场上最高贵的男青年而出席晚会的人,总督先生,‘布雷德尔之子’的主席先生,格略宁尔博物馆馆长先生,‘莱厄之子’的主席先生;还要欢迎绝对不能忘记的一个人,他虽然本职工作繁忙却不知疲倦,是伟大的莱厄之子,是我们精神财富的守护人,写下多部充满智慧又饱含民族风味的书的作家,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玛尔尼克斯·德·普特”。在第五排站起了一个扎着蝴蝶结、一头灰金色鬈发的胖墩墩的小男人,朝大家挥手。
“真是个婆娘样儿。”路易斯旁边一个泛着酸劲的声音说。
“你看看那头发,真是个婆娘样儿。”——“杰拉尔德,控制下情绪!”玛尔尼克斯·德·普特不知疲倦地挥着他那胖乎乎的小手。妈妈愤怒地瞥了两眼这些野蛮人,用节目单扇开他们吐出的可恶烟气。台上那位还说了句“比利时会坚定地抵挡住洪流的”,便鞠着躬急匆匆地走了,就好像是被掌声催下了台。现在红色的幕布开始闪耀,音乐声奏响,逐渐高涨,填满所有小间与角落,淹没了在场的人。
一间典雅的客厅,家具发出金色的光芒。一群穿着晚礼服的人,比之前在门厅里的那些更苗条、更优雅,正在闲聊。一位将军举着杯子,谈论起某家的女儿,说她本可以成为尊荣的军官,只可惜是女儿身。
龙骑士冲进了房间,与刚才谈到的丽莎一起。她成了马术运动员。万岁!她谈起了爱情。不是调情,是爱情。她给古斯塔夫·冯·珀腾施泰因伯爵,“古斯特尔”亮了下场红牌,不过他们依然还是好朋友。
“就现在了。”妈妈说。她把戴着白色花边手套的手放在路易斯赤裸的膝盖上。“就现在了,注意看。”她那像湿漉漉的鹅卵石一样发光的眼睛凝视着在大厅掌声中走上舞台的男人。
他和拿破仑、希特勒、修女克里斯一样矮。他的脸有旧钢琴键的那种淡黄色。抹了发蜡而闪闪发亮,整整齐齐往后梳的头发是硬橡皮质地,他的细长眼睛是深不可测的远东的标志。他脚踏黑色尖皮鞋,滑进了看不见的聚光灯投下的光里。他往大厅里投去痛苦的一瞥,深吸一口气,叉开腿,摆好了姿势。
他叫苏崇王子。他走进了房间,他唱歌,在一个神圣的空间里。他的心剧烈跳动。但这颗心应该平静。他,苏崇王子,教会了他的心沉默。“就算我们中国人的心破碎,又有谁会关心?我们不会让人发觉的。”
路易斯想仔细听好这受苦的中国人的天籁之音,不想漏掉这哀叹的男高音的任何一个音节,但同时又要在妈妈面前隐藏好自己:他胳膊肘撑在膝盖上,身体往前倾,手遮住脸颊、眉毛和灼热的眼睛,正当着王子,他的黄皮肤双胞胎哥哥在舞台上的优雅客厅里振作起来,向他也发出这样的警告,绝不能让别人察觉自己的动静,“时刻都要微笑,不论伤痛多少 。毕竟心头如何,对他人无关紧要!”
这时,她走进了房间,那个来自西方的浅薄少女。殿下需要些什么?哦,殿下说,一小杯茶。现在人们知道了,这间客厅是在维也纳的一座宫殿里。“我们聊得妙趣横生,而您现出了百种风情。”他们和着越来越响的提琴声唱道,他们成了一对情侣。
费迪南·利希滕菲尔斯伯爵,陆军上尉,认为欧洲和亚洲是水火不相容。这不会影响我们,苏崇王子和丽莎喊道。可是……其实他们也觉得他们出自不同的世界。“你难道没看到我这陌生的脸?你难道没看到这双陌生的眼睛?”王子说。在四月的一个月夜,他在她脚边放下“苹果花花环”。他们轻吻对方,幕落。
“怎么样?”妈妈说。
路易斯很想说:“真美,是全世界最最美的。”我随时都会涌出小孩子才有的愚蠢泪水。啊,她为什么偏偏现在问我?
“你是不是又觉得不够好了?对不对?你为什么总拉长个脸?你为什么眼神这么迷糊?我到底该拿你怎么办?”她向一位帽子上满是水果的女士打招呼。“说您好。”她悄悄说。路易斯呆呆地看着自己的膝盖和大腿,奇怪它们居然没有被压得通红,但发现他的眼睛拉长成了斜斜的细缝,像一个王子那样朝水果女士看去。
昏暗光线里响起了竖琴、铃铛和鼓的声音。从发出响声的黑暗处浮现出一座东方宫殿,拱窗、壁毯、孔雀。厅里的人都发出了“啊”的一声。莲花开放,王子歌唱;他的妹妹弥,同他并不像,虽然眼角也有同样上翘的线条,她像小鸟儿般“嗞咯、嗞咯、嗞咯、嗞咯、咿”地叫唤。让路易斯大吃一惊的是,当王子和他的丽莎唱起“郎之情,妾之意,合为一”的时候,妈妈也跟着哼唱,而且她又把手放在了路易斯的膝盖上。苏崇王子唱道:“我这一颗心全都付与你,随你来随你去永远不分离。”掌声雷动。太棒了,再来一遍 。 [118] 这可不是好兆头。谁如果唱得这么美妙,这么超凡脱俗,那他就必须相信他唱的。果然,丽莎就说,她想再见到她的故乡,那个对她呼唤“回家吧!回到我身边!”的国家。
长着青蛙嘴和莫娜姑妈那种暴突眼的毒龙出现了,左摇右摆。官吏、戴着镶了珍珠的头巾的少女、神甫。现在能看到演出的烟雾从哪儿来的了:是从一个穿着橙色长袍的秃头胖神甫往大厅甩的香炉里冒出来的。第一排的观众在咳嗽。女奴,浓妆的新娘。这些可是瓦勒人从来没见过的。
“啊”“啊”“真美,不是吗?”
“是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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