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5 1972年(1/2)
卡尔·阿代尔
我一生都轻装上路。我习惯扔掉破旧的衣服和看完的书,甚至塞莱斯汀的字条也不留着。我只有一件家具——一个高档便携音箱。我每听厌一张唱片,就把它扔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可最近几个月,我突然开始怀念自己十年前、十二年前,甚至十五年前扔掉的那些唱片,就连上周才扔掉的唱片里的曲子也会在我脑海里回荡,只有一句歌词或一个字记不起来。渐渐地,我干活时也能听到那些曲子在脑海中回响。我先前的工作是医治荷兰榆树病,除蓟马和乳浆草。现在我来到南方,在飞速发展的得克萨斯州出售并安装预制的园林景观。这是谋生,勉强糊口,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份工作,所以我越来越不认真,开始幻想,开始幻听。在图纸上给承包商设计渗流场和化粪池时,我会突然想起一首歌,比如欧文·柏林的经典曲目《孤身一人》和《愉快谈话》;想起由雨果·温特霍特和他的乐队伴唱艾迪·费舍主唱的平缓而毫无感情色彩的音乐;想起帕蒂·佩姬的《从火车上给妈妈一个吻》;想起《轻轻地,轻轻地》;我还会想起杰伊·p摩根的歌声。我会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来,于是承包商便奇怪地看着我。
“别放在心上,”我会说,“听听看吧,能想起后面的歌词吗?”然后我唱了起来:“从火车上给妈妈一个吻、一个吻,给妈妈一个吻别,从火车上给妈妈一个吻、一个吻……后面是什么来着?好像唱的是妈妈在乡下的旧习惯。”
承包商要么哈哈大笑,摇摇头,要么露出更奇怪的眼神,然后辞了我。但我已不在乎。为什么收音机再也不播以前那些经典歌曲了呢?我还想听乔·“芬格斯”·卡尔的音乐呢,还有《龙舌兰》。
端着一杯冰镇玛格丽特鸡尾酒,坐在汽车旅馆没注水的泳池旁时,我常觉得伟大的一代逝去了。但我还有许多其他想法。如今我不再粗心大意。大多数男人到了我这个年龄都会突然不满足过去所积累的一切,而我却完全相反。我想再得到以前扔掉的一切。
我想要那辆分期付了十五次款后却被收回的小汽车;我想要顾客的房子,有些我没进去过,至于那些我进去过的,我还想要里面的房间、浓浓的地板蜡味和烧焦的食物气味;我想要食物,不管它们是否被烧焦了,还想要做那些食物的女人;我想要那些女人的丈夫;我想要站在死胡同里或躺在卡车车厢里的男人,想要已有性伴侣的男人或像华莱士·费弗那样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人;我想要世上的所有人,他们彼此相爱、略有薄产、会做饭,而且还记得很久之前的歌曲。
闷闷不乐了几个月后,我才突然发现自己真正向往的是他们的未来,我想像他们一样有孩子。所以,在普莱诺 [1] 分公司的办公室看到塞莱斯汀的字条时,我激动得大声叫了出来,把跟字条一起寄来的那张剪报到处拿给人看。剪报上是甜菜女王的候选人照片,多特的名字被圈了出来。华莱士站在候选人身后,他笑得很开心,戴着新的金丝框眼镜。我向见到的每个人炫耀剪报上的多特,结果却洋相百出。有个经理无法忍受,轻蔑地问我上次见女儿是什么时候。
我辞职了。
我一直这么潦倒,对销售这份工作也提不起兴趣。
我回到旅馆,把所有东西都装进老旧的普利茅斯车的后备厢,然后在泳池边坐了一会儿,想着下一步的计划。我常常不知何去何从,就像现在这样。不过最近,漫无目的的日子越来越多,而且这次持续的时间最久。没拿酒杯,没穿外套,戴着帽子,钥匙环里扣着的钥匙摆动着,我就这么一直坐到黄昏降临,天空变成了橙黄色,霓虹灯一个个亮起,连成弯弓或拉链的模样。可霓虹灯毫无意义,不过是一堆闪烁的形状罢了。我四周一片安静。我坐在那儿,黑暗慢慢降临,蜥蜴在地砖上爬来爬去,我越来越想不通,觉得自己的存在越来越没有意义。我和周围无意义的背景融为一体,成了一束闪烁的光。
我从未付出,也从未索取,我的人生没有意义,我一无所有。
在那怪异、不真实的黄昏中,我就这样告诉自己。我紧闭双眼,不去看黄昏;紧闭心扉,不去想这件事。我屏住呼吸,在那昏暗、萧瑟、使人窒息的一瞬间,我找回了失去已久的东西。它不是一件物品,不是一个计划,也不是一句记不起来的歌词,而是一种甜蜜的感觉,我只能用甜蜜二字来形容它。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感到纯净极了。
我睁开眼,走下台阶,钻进车里。我全速北上,只有加油时才停一会儿。我一定要在剪报上的日期之前赶到阿格斯,见一见多特,因为我觉得甜蜜的感觉就是因她而生。其实上次见过她后我就一直担心,不知道她依旧逍遥法外,还是进了监狱。我开着车,觉得好像其他人跟这甜蜜的感觉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是那些我以为已永远离开我的人,比如我妹妹。
我上次见我妹妹时被她打成轻微脑震荡。当时正在吃晚饭,她朝我扔了一个牡蛎罐头,正中太阳穴。我捡起罐头,揉了揉太阳穴,对她说:“你真是六亲不认!”她却对我说,她没有亲人。她太固执,毫不让人。还有华莱士,他像崇拜上帝一样崇拜我,因为我是他唯一的性伴侣。他在我面前唯唯诺诺,像是贴身侍女。他会把我的衣物一一洗好、熨好,包括只穿过一次的衬衫。他给我端咖啡,榨橙汁,就因为我说我喜欢鲜榨的果汁,每晚还给我做大餐。我抽烟时,他唯恐烟灰落在我身上,总会先用手掌接住,再拂进烟灰缸。他在床上也是如此,会竭尽所能地取悦我,却没胆量让自己得到快感。我喜欢自私的人,那样我就不用担心他们在想些我弄不明白的事。华莱士存心想把我气死,虽然我觉得自己对不起他,但我知道我俩的关系不会长久。
可我现在回来了。
我带着所有家当,把后备厢和车后座塞得满满的,在狂欢节游行那天的黎明时分到达了阿格斯。我一路开过来,没有休息,手似乎粘在了方向盘上,也可能是直路开得太久,忘记该怎么转弯了。太阳出来了,天空中弥漫的尘埃将太阳光折射开去,太阳看起来格外炽烈。主干道上,所有的商品都在玻璃橱窗内的大托盘里忍受着炙烤,连路标都被晒得发出红色光晕,柏油街道热得发亮。这些街道通向公路。小镇遥远的另一头,热浪滚滚,一阵比一阵热。这时,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银色大谷仓,于是就开了过去,想把车停在谷仓的背阴处打个盹,等狂欢节开始就立马元气满满地开过去。
我开到谷仓西面的阴凉处,把车停在一片高高的野生芥菜地里。我下了车,站在杂草丛生的石子路上。天渐渐亮了,刮起了一阵风,大风吹进我的耳朵,双耳隐隐作痛。我忘了北达科他州的风有多强劲。我已很久没有踏上北达科他州的土地了,连巴德兰兹地区 [2] 也没再去过,我和塞莱斯汀是在那儿结婚的。我们请了一位太平绅士 [3] 主持婚礼,说完结婚誓言后,我就带着她和孩子去亚历克斯约翰逊酒店用晚餐,这是拉皮德城档次最高的酒店。我希望婚礼后的塞莱斯汀态度有所好转,所以有意提到我们重新住到一起的事。可塞莱斯汀只是凶巴巴地露出一口白牙,叉起一块沙拉,轻摇着蜷缩在腿上的孩子。
“可别被婚礼冲昏了头脑。”她对着我俩中间的餐桌点点头,仿佛餐桌代表了我,“刚才只是走过场。”
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这场不得不结的婚,也不喜欢我们的黑山金牌的婚戒,即便那是她亲自在亚历克斯约翰逊酒店大堂买的。晚餐时,她一直转动着婚戒,仿佛它戴在手上很疼。她甚至一度摘下婚戒,放在咖啡杯杯托上,差点被服务生连着杯托一起收走放进洗碗机。
用完晚饭,我俩就分开了,我继续四处奔波。那时我也第一次真正成为父亲。男人只有在孩子出生后才真正成为父亲,这个道理之前没人跟我说过,我也从未听说过。塞莱斯汀十月怀胎时,我不在她身边,没看到她身体上的变化,没看到她开心或抱怨,所以我内心十分平静。直到看到宝宝多特的那一刻,我才恍然醒悟,原来自己已为人父。
我驾车离开拉皮德城,行驶在不见尽头的公路上,公路位于南、北达科他两州的边界。长途驾驶时我常常哼点朗朗上口的曲子,或是和收音机说说话。但没过一会儿,我就关掉了收音机。午后周围一片安静,我处在一望无际的雪地和枯木的中心,这样的景象让我感到惬意。窗外的景色几乎一成不变,事实上,我一度以为自己静止了。车轮在稀薄的空气中高速旋转,我仿佛被悬在半空,一动不动,犹如一颗恒星。
曾经那阵大风拽着我前行,现在吹的是同样的风,唯一的不同是如今到处都种满了甜菜,阿格斯没人再种谷物了。
谷仓底部由一些四英尺长、两英尺宽的木条拼成,墙面贴的沥青纸有些已翘了起来,财务室被木板钉了起来,牢牢封死。铁路岔道两边杂草丛生,轨道磨损,甚至少了几条枕木。我可能算是非法入侵,而且就我这副模样,就算州警察把我抓起来也不能怪他们。
我看起来脏兮兮的,没刮胡子,没洗脸,还一身尘土,饥肠辘辘。我一直等到九点才去金花鼠餐厅的卡座坐下,点了咖啡和俾斯麦卷。我在那儿坐了很久,看完了整场花车游行,只不过人群拥挤,我只能看到人的后脑勺和花车顶部。我到餐厅的洗手间洗脸洗手,梳好头发,抖去夹克上的尘土。我还往眼部泼了些凉水。但我三天没刮胡子,还穿着一身廉价的蓝色西装,不管怎么看都像个睡眼蒙胧的老流浪汉。
我到露天集市后心里更难受了。游行队伍渐渐走散,一片混乱中,我进错了入口,把车停在了离加冕会场最远的地方。在旋转木马发出的一连串风琴声中,在一片嘈杂与混乱中,我下车瞎转悠,疲惫地蹒跚而行。混乱的场面让人不堪忍受,我走过一排长长的摊位,看到肉铺的卡车时,甚至有点兴奋。卡车停在未修剪的草坪上,在榆树倾斜的树阴下,斯塔孤零零地坐在副驾驶座上。
卡车车窗上满是灰尘,斯塔的脸笼罩在阴影里,有点失真,但岁月似乎未在她脸上留下痕迹。要说她这些年的变化,那就是被磨平了多余的棱角,又增添了几分姿色。她微微侧着头,眼神犀利,一股女王风范。她脖子上戴着一条华丽的红色石榴石项链。
看到那项链,我立马转过头。
有时候,一个小东西或一件小饰物就足以让所有回忆涌上心头。我已记不起上次想到母亲是什么时候。可斯塔的那条项链和母亲当年视若珍宝的那条非常像。或许是那条项链让我鼓起勇气穿过停车场,走到卡车旁,又或许是因为我看到了那条项链,于是在心底默默期许,既然斯塔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变,依旧漂亮,那么我可能也没有衰老。
“你不介意吧?”我悄悄溜到驾驶座上,然后关上车门,突然感到一阵无法抗拒的倦意。车里的空调调到了高档,非常舒适,疲倦袭来,紧张和焦虑、酷热和喧闹声慢慢离我而去。我瘫坐在驾驶座上,完全放松下来。身体慢慢前倾时,我隐约听见自己对斯塔说了声对不起,我把胳膊搭在方向盘上,头伏在胳膊上休息。
“我就闭一会儿眼睛,”我听见自己说,“实在太累了。”我仿佛有一瞬间睡过去了,或是出现了幻觉,因为我抓着方向盘,便以为自己还在开车,于是吓了一跳,突然坐直了。
我看了斯塔一眼,但她还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前方,根本没理我,于是我也朝那个方向看去。在枯草坪的另一头,一群人聚在一个木板搭成的摊位边。地上放了一个大水池,水很深,看起来一片漆黑。一个身形干瘪的人身穿花花绿绿的衣服,坐在水池上方高高的椅子上,惹人发笑。下面的人正和他开着玩笑,坐在椅子上的正是华莱士·费弗。
“原来他在那儿呢,”我说,“把自己整得像个大傻瓜。”不过其实我不是这么想的。我坐在车里,空调声很大,但依然能听到华莱士对掷球的人喊话。我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但下面的人都笑了,他们把垒球投得很偏,故意不打到控制杆上。这就是受人爱戴的华莱士,大家甚至不忍心在大热天里把他砸进水池寻开心。
我记起该有的礼节,想跟斯塔解释一下,然后就去找女儿多特,就在这时,我俯视着华莱士身后的那排摊位,发现多特就在拐角处。奇怪的是,我大老远开车来见她,可真看到她时却犹豫了,没有下车去找她。多特吃力地迈着步子,低着头,就像一头生气的公牛,所以我看清楚了她的发型,刘海是卷过的,一小缕长卷发垂下来,后脑勺的头发往内卷,还喷了一头的发胶,看起来坚不可摧。
“塞莱斯汀怎么能让她做这个发型呢!”我大声说。还有裙子。多特的上身被那件低胸长裙紧紧裹住,她走路时双脚总是踩在钟形裙摆上。她身后拖着长长的白色后摆,边走边前后摆动着又短又粗的胳膊,活动着戴着手套的双手。我敢肯定她是来找麻烦的。即使离得很远,我还是能看到她闪闪发光的眼睛。多特让我想起了刚上岸的水手,那帮危险的家伙,他们在海上被幽禁了几个月,正找机会施展拳脚呢!
她目的明确,冲到华莱士所在的游戏摊位前,毫不犹豫地走向柜台,摘下长长的白手套,买了三个垒球。她举起一个球,掂了掂分量,然后瞄准,投了出去。我看呆了,一个,两个,三个,个个都击中了控制杆,但其实一个就够了。华莱士像一道橙色光线似的掉了下去,头上的帽子也跟着飘了下去。
我立刻冲出卡车,迟疑了一下,绊了一跤,又继续跑过去。我抽烟不节制,人也老了,而且此刻背部非常疼,可我还是把所有力气都用在双腿上,飞奔过去。华莱士已经意识不清,我必须赶过去。我简直像在逃命啊。
我从人群中挤过去,和华莱士一样扑进了水池。
我跪在水池里,挪到华莱士身边。他躺在浅浅的塑料水池底部,重得像个熟睡的孩子。他看上去像在打盹,又像已经淹死了。拉他起来时,我身上还滴着水,迷迷糊糊地在水里扑腾,彻底惊呆了。华莱士伸出双手,挣扎着。我把他拉近,然后突然想起该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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