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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1972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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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变成一团混乱。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了。玛丽又看透了我的心思,还大声说了出来,可我根本不生气。她说,这小镇是以印第安人古墓的名字命名的,古墓里藏着死人生前用过的东西。有人在里面找到过石磨、狩猎用的箭头和各色石头做的珠宝首饰。

于是我想,埋了也没用。即使在地下,我们的物件还是活得比我们久。

狗在窗边叫。那天夜里寒冷刺骨,我发现小迪基已咬断绳子,又开始刨鸢尾花丛了。我听到斯塔在门廊处喊叫。她的声音越来越高,直至完全嘶哑,最后消失。她的椅子或其他东西翻倒在地。我听到小迪基或咆哮,或低吼。那声音也可能是斯塔发出来的,不是斯塔就是小迪基在呻吟。我和玛丽打开窗户,她伸出头张望,但天太暗,紫丁香的花枝挡住了视线,我们看不见小迪基,却能听到喘息和击打的声音。

“它找到了什么东西,”玛丽说,“要是它把草坪边的狭长花坛刨坏,斯塔会杀了它的。”

“快走!走开!”玛丽喊道。

但喘息和击打声没有停下。

玛丽在身后摸索着,有两样东西触手可及,一件是有缺口的圣母马利亚塑像,另一件是一块特别的砖头。她拿起砖头,从窗口砸下去。只听见砰的一声,然后一片寂静,小迪基哀号起来。

我们跑到楼下,月亮还没升起。我想找门廊的吊灯开关,却没找到。于是,我跟着玛丽,扶着草坪躺椅和月季支架,摸黑前行。我穿过草坪,看到她俩抱在一起的影子。玛丽的印花裙跟花丛浑然一体,可地上有个白色的影子,那是斯塔。我摸到了她的羊毛毯,那是弗里兹去世前织好的奶油色羊毛毯。

我跪在斯塔身边,弯腰看她。好几秒钟过去了,她一动不动,接着身体开始战栗。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时候到了。局面慢慢失控,地上又干又冷,我听见斯塔对着我小声说话。

“总有一天,你也会跟鸡一起啄屎吃。”

那句话是皮特说的,意思是无论人的地位有多高,能力有多强,总有回到原点的一天。斯塔被砖头砸中了头,伤口处的头发湿湿的。是的,她说得没错,我也有一天会跟鸡一起啄屎吃。我们把斯塔抬进屋,她轻得像吐司一样。我们把她放在客厅的米黄色长沙发上,我甚至不太敢开灯,但最后玛丽开了灯,我看到斯塔的脸色极其难看,双颊发黑。

那天我彻夜坐在斯塔身边,擦拭她的额头,听着她起伏的呼吸,还把上好的羊毛毯盖在她身上。羊毛毯上的条纹似涟漪般起伏,云朵在旋转,像捕鼠器的形状。玛丽用手支着头,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她一动不动,以至于夜深人静时,我忘记了她的存在。

我也忘记了小迪基的存在。它也被砖头打中了。我忘了我们来这儿的目的。玛丽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说起梦话来,所以我知道她睡着了。

“别跟我争,”她说,“我查过你的账户了。”

听到这句话,斯塔睁开双眼,露出一丝微笑。她安详地环顾四周,最后看到了我,然后皱了皱眉。我不知道她是对我还是对别人皱眉,但不管怎样,我还是低头注视着她的面孔。

她费力地吸进一口气。我没听见她呼气的声音,因为我突然回忆起我们没结婚时斯塔是如何欺负我的。那时她骑在我身上,就如同此刻我骑在她身上一样。她噘着粉红的嘴唇,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甩起长长的粗辫子。辫子落下来,擦过我的脸颊,掠过我的鼻子和嘴巴。柔软的辫子重重地落下来,带着橄榄肥皂的味道。但我仍像遭遇了灭顶之灾似的大叫:“停!下来!放开我!”我现在明白了,那是因为我受不了斯塔太过强势,受不了她用膝盖顶着我的胸膛、将无助的我压倒在地。

斯塔·塔普

自从她们带着满是虫子的蛋糕和辣香肠来我家,我就睡到地下室的台球桌上了。并不是因为连在二楼的尽头都能听到玛丽说梦话的声音,也不是因为塞莱斯汀常常起夜喝水、吃燕麦或煎鸡蛋,更不是因为她们不请自来。真的,我不需要她们陪伴,也不想要。我甚至希望她们生一场病,然后离开我家。我之所以睡在地下室,多半出于自身原因。比如,我很喜欢这张台球桌。我喜欢它绿色法式台面的质感,喜欢它平滑的表面,喜欢它的网兜。我可以把杂志卷起来放在网兜里,平底玻璃杯和梳子也能放进去。睡觉时,我可以闻到上小学时那种蓝色粉笔屑的味道,而我成年后则喜欢洒在桌子上的鸡尾酒和飘落的烟灰的味道。我向塞莱斯汀和玛丽解释,台球桌平整坚硬,对我的背部有好处。其实,真正原因是我喜欢睡在地下室。

我的第一任丈夫吉米把这个没窗户的大房间叫作娱乐室。他用昂贵的橡树材料做成墙板来隔音,可墙上的装饰物用的却是他那做饮料分销的朋友和开酒馆的朋友送来的废品。靠墙的那排架子上堆满了音响设备、好几抽屉唱片和一个彩电遥控器。我再婚时,路易斯在吉米的乡村音乐、流行歌曲唱片的基础上,增加了古典音乐。有时,路易斯会在地下室没装修的地方做实验,开真菌研究小组会。他添置了短波收音机,把收音机后面的墙叫作铁幕。这儿到处可见路易斯和吉米待过的痕迹,某种程度上是他俩共有的纪念馆,所以不属于他们任何一人。

地下室现在是我的。我把最喜欢的东西都搬到这儿来了。于是,以前放录音带的盒子成了我的珠宝首饰收纳盒,墨西哥茶几上摆放着爸爸的照片,放着三件叠好的最高档的山羊绒毛衣和一双意大利露跟皮鞋。我甚至打扫了与地下室一墙之隔的卫生间,先用荷兰牌去垢粉,又用莱索尔牌消毒液刷了三遍。卫生间的柜子里本来放着路易斯用来暗室洗相的化学试剂,还有吉米表兄弟们喝完的空酒瓶,我把那些都扔了出去,摆上化妆品。但我没把剩下的药片藏在那儿,那些处方药可是路易斯留给我的,我自然已给它们找了个更保险、更妥当的地方。

之前有一段时间,我四处藏药,结果后来总忘记藏在了哪儿。我想要药时找不到,不需要时它又突然出现,这可不靠谱。路易斯去世后,它们更加珍贵,就算只丢了一片,我也无法忍受。因为镇上的医生不愿意再为我开这种药。“你会上瘾的。”他们警告我。他们想让我停药,还以为我真的停了。他们不知道路易斯留下了这些药片。

地下室任何时候都是昏暗的。我不再喜欢每天早上被阳光照醒。今早,虽然知道马上就得起床见塞莱斯汀和玛丽,我还是裹在被子里,静静地躺了一会儿,闻着被子染上的地下室的土腥味。

我躺着,想象着自己可以遥控的一切。

路易斯在粗毛地毯下铺上了遥控线路,他喜欢坐在扶手椅上,按着按钮来远程操控。吉米要是能看见路易斯的杰作,一定会懒散地靠着硕大松软的地中海式沙发,震惊得赞不绝口。只要我想,我躺着就可以打开电视。要是早间新闻女主播的脸蛋模模糊糊地晃动不清,我手一动就可以让她不晃。头戴耳机就在手肘边,我可以随时打开音响和收音机,听听八声道磁带,或默默看着气压计指针不停摇摆。我可以打开头顶的蒂芙尼牌大吊灯,调节亮度,还可以打开所有啤酒灯,欣赏灯光交错的景象。有一盏啤酒灯上画着长满仙人掌的群山,一驾马车围着山头一圈圈无声地疾驰;还有一盏啤酒灯上画的是蓝色湖面上不停打转的独木舟。这些啤酒瓶有哈姆牌的,有施密特牌的,也有一些仅仅是菱形的谷物带牌 [6] 的。在地下室的另一头,吉米摆了一张u形调酒桌,桌上铺着厚厚的黑塑料垫。

自从玛丽想用砖头把我的脑浆砸出来的那晚起,我的头就没那么疼了,感觉像神经短路了,加上我不想让警察发现那些药片,所以没报警。我怕警察搜查我家,如果他们搜查卫生间水箱,还有路易斯外出搜集植物样本时装火柴用的防水罐子,那就会找到药片。药片所剩无几,我舍不得再吃。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后,我该怎么办呢?还好那块砖头让我的末梢神经有些紊乱,我感觉这一切更容易忍受了,更舒服了。不过,我的左胳膊不好使了,我只能弯着,用右手托着肋部,就像鸡翅膀一样。

我该起床了,待会儿她们给客户送完货就要开着那辆满是血腥味和烧焦的皮毛味的卡车来接我。过一会儿,我记不清是今天还是明天了,她们要带我去观看阿格斯的甜菜游行和游行之后的加冕礼,观众要坐在硬硬的没有靠背的看台上。我起先拒绝了,但她们坚持要我去。

“你能看到多特加冕,一定会高兴。”塞莱斯汀哄着我说。

“你大概不相信,”我答道,“我一个人躺着更高兴。”

玛丽依旧面色阴沉,毕竟她之前差点杀了我。不过她决定把这一段轻描淡写地带过,拒不承担责任。她说我们被上了发条,不到发条变松就不要停下。

“你不如出去一天散散心。”玛丽的语气一点也不热情,可能正因如此我才答应。

不过对我来说,起床不是项轻松的任务。起床得用到好些肌肉,得用腿使劲,我真的宁愿躺在枕头上,把手脚裹在温暖的被窝里。娱乐室很阴凉,炎炎夏日里我倒不太介意这点。但每次挣扎着穿过偌大的房间,或双脚踏在卫生间冰冷的瓷砖上时,我还是觉得太冷了。

我翻身趴着,把腿从台球桌上放下来。我从台球桌左边的球袋里拿出一杯水,一饮而尽。我没清空台球桌里的各色台球,现在它们在暗道里滚动着。我喜欢这声音,既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又能让我平静下来。台球桌很结实,只有当我上下桌时才会晃动,发出声响。我开始从地下室这头走向那头,但今天早上还没走到沙发那儿,我就支撑不住了。我感到一丝异样,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这是被那块砖头砸中以来还未曾有过的感觉。我突然希望自己在她俩出门前就向她们要了些吃的,或者也许吉米的调酒桌那儿还有一些不新鲜的蝴蝶脆饼。但随后我才想起来,就算有,也放了十五到二十年了。不知怎的,我突然发现自己倒在地上。我不记得自己摔倒了,可我的确四肢伸开,肚子贴地,脸压在地毯的粗毛上,地毯像用粗密的羊绒线编织的草地。我无法呼喊求救,只能继续趴在那儿。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积攒了些力气,手脚并用,开始匍匐前进。我还有尊严,只不过必须把它留到更艰难的时刻,或是玛丽和塞莱斯汀在一旁看着的时候。

我想,对她们来说,死亡只是每周都会遇到的小事,是一阵哀号,一声枪响,一次重击,一把插进鸡脖子的叉子。我想,她们从未听过动物临死前发出的声音,但小时候,直到离开肉铺那段时间,我都能听到动物临死前的呼喊与惨叫。待宰的猪会发出尖叫,那声音就像邻居清晨在床上被人杀害一样;而当鸡头被砍掉时,鸡的翅膀还会使劲扑腾,地上的灰尘随之扬起,成了一团灿烂的云。

我现在仍能听到翅膀拍打的声音,翅膀疯狂地拍打着地面,希望能摆脱死亡。即使身首异处,身体也会继续如牵线木偶般舞蹈。如果这一刻降临在我身上,我不希望塞莱斯汀和玛丽听到类似的声音。这是我睡在娱乐室的另一个原因。我记得吉米当年运了一卡车的吸声瓦,那是特殊的隔音材料。把它们装好以后,吉米就在楼下把音量开到最大,开始测试隔音效果。我当时在楼上的厨房里,虽然能感觉到低音鼓的震动,但听不到任何音乐,只有微弱的如昆虫鸣叫般的声音。

我终于爬到了卫生间门口。我推开了门,打开灯。

吉米装了金属扶手。他说这是为残疾人准备的,但其实是为他那些醉醺醺的表兄弟们提供方便。他们就算把着扶手都尿不进马桶,淡蓝色的瓷砖上到处都是他们喝醉后留下的尿渍。我现在倒是庆幸有这些扶手和防滑带了。我吃力地挪到马桶前,开始每天最费力的工作——取下马桶水箱的釉面陶瓷盖子。我总怕这盖子滑动时会摔到地砖上。为了取出防水罐,我用尽力气。我终于拿了出来,把水箱盖子盖了回去,不过没完全盖上,只要不滑下去就好。我的呼吸没那么急促了,我往刷牙杯里倒满水,打开防水罐,摇晃着滑出三片药。不行,这可不行,不能吃三片,我给自己规定一天只能吃一片,于是又放回两片。然后不知怎的,我把药片都倒了出来,想看看余下的药够吃几天。结果药片所剩无几,那意味着有药可吃的日子已屈指可数。

我低头盯着这些橘黄的药片,不知盯了多久,我好像正和它们交流。只剩半瓶了。我现在就想吞一片,但它们不许我这么做,我得听听它们的声音,听听它们想告诉我什么,我必须理解它们背后的意义。所以我们注视着彼此,我俯视着它们,它们仰视着我。没一会儿,我就明白了。

它们对我说的是,没有我们,没有路易斯,你就得回到州立精神病院,回到那个吃人的室友身边。你会被针扎,你可不想在自家花园看到那幅景象。

没什么疑问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已慢慢走到这一步。我经过许多空白后终于到达终点。我到终点了。

一切都变得简单,我吞下了所有药片。

过了一会儿,我用没受伤的那只胳膊支撑着身体,坐在马桶上。我不再提前打算了。我站起来,身体仍然蜷缩着,慢慢走到水槽边。我想要沐浴。我不去想水之外的东西,这让我没费什么力气就踏入了浴缸,打开水龙头坐了下来。随着热水喷涌而出,药片开始发挥作用,我立刻飘了起来。

我爱植物。很久以来,我一直以为植物死亡时没有痛苦。但有一次我跟玛丽探讨这个话题,她给我看了一份剪报,剪报上说植物被连根拔起时会进入休克状态,甚至会发出模糊不清的长元音,就像感受到了恐惧,这声音可以用特殊器材识别到。不过我还是喜欢植物年复一年、生生不息的特质。我不喜欢剪下来的花,只喜欢长在地里的花,喜欢这些睡莲。浴帘上用有毒染料印着睡莲,它们的纯洁感动了我。睡莲那洁白的花瓣像是牛奶做成的巨大泪珠,花瓣底下细长的叶柄是绿油油的救生索。

多美好的声音呀。水像小瀑布一般倾泻而下。我一生从没见过瀑布,甚至都没听过小溪流淌的声音。因为我家附近地势平坦,水无法汩汩流淌。但我见过河流,见过它们带来灾祸,毁坏河堤。我知道河流是一条破坏力无穷的毒舌,到了夏天就会缩小,细得像一根肮脏的泥巴做成的绳子。是的,河流跟现在包围着我的洁净之水完全不同,这股温暖有力的水振奋人心,甚至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幻觉,让我觉得自己身体健康。

我从浴缸中出来,擦干身体,站在那儿,感觉药片阻断了神经。

镜子上蒙了一层雾,于是我用毛巾把它擦干,可我手臂发抖。一直等到手不再抖动,我才摘下粉红色的塑料浴帽,开始梳头。我的头发如海水般发灰,身体也消瘦了许多。但我还是从带刺绣的精致盒子里取出石榴石项链,戴在脖子上,仔细系好老式金银扣。我全身赤裸,只戴着一条项链。我想起了我的姨妈。弗里兹曾跟朋友讲过阿德莱德如何冷血地坐飞机离开她的孩子们,那是我在门后偷听到的。她们觉得阿德莱德是被痛苦逼疯了,但我理解她!我看见她被吸进云里。她消瘦得如鸟一般轻盈,她的翅膀没像鸡一样发出可怕的拍打声,根本没有声音。她不必拍打翅膀就能毫不费力地盘旋上升,与我们头顶上看不见的气流融为一体,她就这样远走高飞了。我也该跟她一样,而不是待在家里栽天蓝绣球。天蓝绣球的根那么粗硬有力,我怎么才能给它们找到合适的地方,用颜色合适的栅栏去衬托它们呢?天蓝绣球是白色的,栅栏也是白色的,真衬托不出。早知如此,我该把栅栏漆成蓝色,我该从楼上拿一件更好看的裙子。

我不喜欢这条裙子,它的白褶在卫生间的水汽里耷拉下来,腰带是淡紫色的,蕾丝花边摩擦着我的脉搏,很不舒服。它甚至让石榴石项链失去了光彩,但我还是决定戴着这条项链。我是为玛丽戴的,她从未见我戴过这条项链。不过也许她根本不在意。玛丽性格冷酷,不是个情感细腻的女人。我永远无法惹恼玛丽,要是没有多特,我甚至无法惹恼塞莱斯汀。

我只因为要办事才去过几次肉铺,有一次见到了多特。她当时正坐在柜台边吃午饭。她狼吞虎咽地吃下辣肉三明治,然后吮了吮每根手指。我说她跟她爸爸一样没有教养,她才停下来,好像对我的话产生了兴趣。于是我继续说下去,说她长得一点也不像塞莱斯汀,反而鼻子和眼睛四周长得像她奶奶阿德莱德。我这么说只是为了激怒玛丽,因为她从不提及阿德莱德。我没就此停住,接着给多特讲了阿德莱德的故事。我把故事讲得很浪漫,甚至像个传奇。多特被牢牢吸引住了,要我再讲一些。不过随后玛丽就来了,我赶紧示意多特别出声。

我瞬间从她们手中抢走了多特,就如同当年玛丽抢走了我的塞莱斯汀一样。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没忘记那个可怕的瞬间,没忘记我脱掉上衣站在墓地的场景。

许多回忆涌上心头。其中一个很奇怪的回忆是我在看完路易斯的笔记本后才有的,我梦到了末日审判时从地底钻出来的孩子们。

我告诉他,有许多喇叭在响,到处都是警报声。市政水塔开始喷出鲜血。然后,孩子们小小的坟上草皮裂开了,他们从坟里走出来。他们小得出奇,说是骷髅也不为过,似乎是珠宝匠戴着眼镜用象牙精心雕刻而成的。如果放大很多倍,可以看到每个微小的关节都是完全对称的。但来不及被称赞一番,他们已走上阿格斯的大街小巷,骨骼渐渐被血肉包住,最终穿上了衣服。

不过,衣服是什么款式的呢?又是什么年代的呢?

我问路易斯,他们会如何面对父母呢?要是他们的父母已下了地狱,会有学校、孤儿院、继父继母或公共慈善机构来照顾他们吗?要是没有,那多恐怖啊!想想看,孩子们只能在街上流浪,在已故名单中找些熟悉的人或东西。

太凄惨了,我对路易斯说。

现在,我准备好了。项链闪闪发光,锋利的样子似乎透着恶意,正抵着我那不中用的喉咙,我已来不及改变自己。我绝不会摘下这条项链。我耸耸肩,套上裙子,胳膊的关节咯吱作响。还要整理妆容和发型,完成这些需要我全神贯注。我每移动一根手指,拿起一把梳子或一个化妆品瓶子,都很费劲。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谁会相信这需要坚强的意志力呢?每轻轻画上一笔,我就喜不自胜。化妆的效果非常明显,有必要整理妆容。我无法弯腰把长袜往上拉,所以一定要让上半身光彩夺目。我无法穿长袜,除了欣赏白色软皮鞋的鞋尖以外,我不会向下去看大腿。

现在该关灯了。关灯。关上卫生间的门。她们一会儿就要将卡车开进院子,大声按喇叭。不管她们什么时候来,我都要上楼到前门廊等着。我要站起来迎接她们。但在爬上那铺着厚地毯、看似简单的十四级楼梯之前,我得先歇一下。我就在那儿歇口气。在这阴暗、凉爽的房间里,在吉米最喜欢的红褐色皮革沙发上倒下。事实上,很久以前,有次我和吉米在这沙发上做爱,没采取防护措施,我自己都感到惊讶,不过那是唯一一次。事后我躺在吉米的怀里,对一片空白的未来感到畏惧。

本可以有很多种可能。

爸爸一定想要外孙,弗里兹也是。虽然他们从不敢当面对我说,但我太明白他们的小暗示了。每次他们北上回家,都会仔细观察我的脸色,看我有没有温柔一些,体形有没有变化。弗里兹一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就不舍得放手,有一次还很凶地问我是不是违反了天主教教规,采取了避孕措施。

爸爸特别喜欢吉米的啤酒灯。我和吉米刚结婚那几年,爸爸总会来我们家和吉米一起喝啤酒、听音乐,观赏啤酒灯。没一会儿,他们就会醉醺醺地上楼来,跟我要三明治和酸黄瓜吃。我给他们做吃的,但从不和他们一起去地下室,因为我总觉得啤酒灯是粗俗的物件。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自从住到地下室后,我发现它们能给我慰藉。啤酒灯上的景象比任何真实的景色更能让我平静下来,几乎有催眠的功效,而在昏暗的室内观赏则更添韵味。

如果药片还没过期的话,我不知道它还要多久才会起效。我用右手按了一下开关,一盏啤酒灯随之亮起。那是我最爱的一盏,上面画着湛蓝的湖水。我一遍遍地看着那艘独木舟驶离明尼苏达州的湖岸,在平静的湖面上前行。湖畔的松树郁郁葱葱,湖水波光粼粼。小船一刻不停,我仿佛看到船下好奇的鱼儿纷纷跃起。

玛丽·阿代尔

我们开车到斯塔家时,斯塔正穿着白衣服,笔直地站在紫杉丛里,透过干瘪卷曲的针叶审视着我们。她看起来有点不耐烦,脚边放着手提包。她的双腿像是用来支撑身体的两根木棍,姿势奇怪。我把卡车开到她家车道的中间位置。“她一开始不想去,现在我们来接她,她倒嫌我们来晚了。”我对塞莱斯汀抱怨道。塞莱斯汀对斯塔要去的这个决定有点恼火。她想好好欣赏这次游行和多特的加冕礼,而不必担心斯塔突然发病。我关闭引擎,听了一会儿,然后下了车,我有预感,斯塔今天少不了闹别扭。

斯塔没打招呼,不过也没不高兴。塞莱斯汀长叹一口气,把脖子后面的头发捋到上面。她砰的一声打开卡车门,下了车,显然不情愿,却别无选择。塞莱斯汀大踏步穿过草坪,喊着斯塔的名字。我跟在后面,被小迪基的叫声分了神。小迪基被拴在房子后面,我想我该从水管里放点水给它喝,哪怕我一提这事,斯塔就会皱眉,说我们来晚了。

我和塞莱斯汀走到斯塔身边,碰了碰她的胳膊,想帮她从杂乱的树枝里走出来。

我俩同时感觉到斯塔皮肤冰凉,斯塔的表情从不暴露她的真实情况。她的双眼睁得很大,正好盯着我们停车的地方。她的嘴生气地微微张开,似乎想发出声音,却发现死神已扼住她的喉咙。塞莱斯汀把斯塔的手提包交给她,斯塔接住了,指尖扣着手提包的带子,手提包因此晃来晃去。塞莱斯汀不知所措,我也一样。我想当时我们都震惊了。我们呆呆地站着,听着狗吠,闻着夏日炎热干燥的空气,还有斯塔身上那有点刺鼻的法国香水味。真奇怪,这香水跟地下室卫生间里带瓶塞的小盒子散发出的气味一模一样。

“我们该怎么办呢?”塞莱斯汀终于开口问。

我看看塞莱斯汀,却发现她好像不是在问我,而是在问斯塔。于是我也看斯塔,好像要考虑一下她的意见。这时,我才看见斯塔戴了一条熟悉的老式红项链。项链正好挂在一根断枝上,拽着她的头往上抬。而她的两条手臂高度一致,卡在两根瘦弱、分叉的树干之间。跟往常一样,斯塔打扮得非常用心。或许她只是等我们等累了,就靠在树上休息一会儿。或许她正要在背地里骂我们:见鬼,她们迟到了。她最近常常在我们身边说脏话,比如,见鬼、该死的。要知道斯塔就连退出教会时,都没说过一个脏字。和她同住可不容易,斯塔永远躺在台球桌上。吃饭时,我们得把饭送到地下室,恭敬地端给她。即便如此,她还是挑三拣四,甚至把饭菜仔细翻查好几遍,好像怀疑我又在面条里藏了虫子。

“我觉得该扶她出来。”我说。

“扶出来之后呢?”塞莱斯汀问。

塞莱斯汀颧骨上擦了腮红,浅褐色的头发烫成波浪,披在肩后,刚刚梳过。但她看起来极度不安。

“我们可得想清楚。”我说。

“你有什么主意吗?”塞莱斯汀问。我知道塞莱斯汀有些恼火,因为斯塔偏偏在她女儿被加冕的这天早上死在紫杉丛中。我觉得她可能还没完全意识到斯塔已永远离开了。

“蓝山有殡仪馆吗?”塞莱斯汀问。

“没有,这只是个小镇而已。”我说。

我们慢慢才意识到斯塔去世意味着什么。阿格斯有家殡仪馆,是兰根沃尔特一家人开的。殡仪馆是一座淡红褐色的建筑,瓦砖铺的屋顶是西班牙风格的,窗外安着黑色铁栏杆。我简直无法想象要把斯塔留在其中一个房间里。而且今天举办甜菜游行,大家都会去,包括兰根沃尔特一家人。“今天殡仪馆根本无法派人来处理斯塔的尸体,”她说,“也没法把尸体拉过去。”

“我们把她安顿到卡车里一起走吧。”我说。

塞莱斯汀摇了摇头:“还是把她抬回房间,让她躺在沙发上吧。”

“塞莱斯汀,”我说,“你想她被殡仪馆的陌生人抬走吗?”

“不想。”塞莱斯汀说。

“带她一起走。”我又说了一遍。

然后我们默默站着,与斯塔一起陷入沉思。我听见蟋蟀正在路对面的亚麻地里鸣叫,远处的机器隆隆作响。

我伸出手抓住斯塔的胳膊肘时,终于对塞莱斯汀开口说:“你抓着另一只胳膊。”我们一起把挂在树枝上的项链解下来,斯塔的头微微向一侧倾斜,使她看起来比过去几星期都更警惕、更敏锐。她就像看到了什么迷人的景象,明知不该看却又欲罢不能。

我们把她夹在中间,扶着她走向卡车。塞莱斯汀把靠她的那半边身体架得高些,拖着我这半边往前走。斯塔很沉,这一点让我惊讶。她一直纤细瘦弱,而现在就像死神进入了她体内,在她的骨髓中灌入了细沙。我突然觉得我们永远都跨不过草地,走不到卡车那儿了。这时,斯塔的脚擦了一下地面。

“举高点,”塞莱斯汀说,“你弄脏她的鞋了。”

我使劲把她举高,可她实在太沉了。等我们走到卡车边时,我已上气不接下气、喉咙冒火了。我想把斯塔平躺着放在卡车后面,所以让塞莱斯汀扶着斯塔,我打开卡车后面的双开门。可等我往里一看,才觉得不能把她当作普通货物。

“算了,”我说,“还是让她坐在前面吧。”

“你疯了?”塞莱斯汀说。

“我没疯。”我对塞莱斯汀表示不满,觉得她就是不想坐在后座,怕刮破丝袜。我没再跟她说话,只是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然后跟塞莱斯汀一起使劲,想把斯塔放进去。不过,当我们到车门前时,才意识到斯塔全身僵硬,无法弯曲。我托着斯塔的上身,塞莱斯汀托着她的腿。可不管是上身先进去,还是腿先进去,她都会斜躺在副驾驶座上,像被扔进去似的。而且,我们每折腾一次,斯塔就看起来更凌乱。不过,就在我们努力尝试时,塞莱斯汀不经意碰到了斯塔背部的某个地方,就像碰到了一个隐藏的弹簧,塞莱斯汀让斯塔一下子屈身成为坐姿,奇迹发生了。斯塔坐在座位上等着,手放在膝盖上,头微微倾斜,透过挡风玻璃向前看去。

“好了,”我调匀呼吸,退了一步,感觉有点晕,“出发吧。”

塞莱斯汀没答话,我向她看了一眼,才明白为什么。她正一言不发地凝视着斯塔,泪水流下双颊,打湿了前襟。我把手帕递给她,但她接都没接,好像不知道自己在流泪。然后她用手摸了摸脸,才发现脸颊上全是泪水。

“噢!”她吃了一惊,好像弄疼了自己一样。

我把手帕放在她手里,然后绕着车走向驾驶座。塞莱斯汀弯腰为斯塔系好安全带,又把斯塔洁白的皮包放在她的膝上。然后,塞莱斯汀坐到后座,我发动引擎,驶离了斯塔家的前院。

我打开空调,关上车窗和通风孔,将我们三人封闭在同一个空间里。从蓝山到阿格斯的路两旁都是干枯贫瘠的田野,连绵不断。路面尘土飞扬,干旱使得目之所及都是一片单调的黄褐色。但外面的一切都与我们隔绝,车快得好像飘浮在半空,路边的沟渠一闪而过。很长时间内,路上只有我们一辆车,我们就安静地独自前进,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结果,我忘了看速度计。

突然身后响起警笛,警灯闪烁,吓了我一跳,我赶紧转动方向盘,靠边停下,想让警车先过去,却惊讶地发现警车在我们车后停了下来。

“他朝我们走过来了。”塞莱斯汀向后看看,然后用吃惊的语气说。我已在后视镜看到了他,那是洛夫捷克警长。

“罗纳德,你好,”在他俯下身跟我说话前,我把窗户摇下来,先向他打招呼,“我以为您在甜菜游行现场做指挥呢。”

“我也以为您在那儿。”塞莱斯汀说。

“我正要去呢,”洛夫捷克说,“不过,你刚才时速超过八十英里了。”

我没说话。

“上午好,斯塔。”洛夫捷克笑着向副驾驶座上的斯塔打招呼。路易斯去世后,罗纳德·洛夫捷克就开始继续追求斯塔,甚至给她送过几盒巧克力。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在斯塔的橱柜里看到过一摞惠特曼牌巧克力,还用玻璃纸封着。我吃过几块,挺新鲜的。不过现在,他可再也没机会了。斯塔的眼睛坚定地注视着远方。洛夫捷克低下头,看起来有点伤心,不过他早有心理准备。他翻开罚单本,又叹了口气,合上了。

“去他的!”他愤愤地说,然后挺直了腰,我只能看到他紧扣的黄棕色衬衫纽扣,“这是您第一次超速,对吧?”

我伸出头,说是的。

“那就不开罚单了,”他说,“第一次就口头警告。就这样吧。”

塞莱斯汀在后面拍拍我。“谢谢他。”她小声说。

“谢谢。”我说。

“希望我没打搅到您,塔普太太。”洛夫捷克的声音随着他的脚步声远离,他的车门被砰的一声关上。他绕过我们,疾速消失了。

“为什么不让他处理斯塔的尸体呢?”我发动引擎,问塞莱斯汀。

她没答话。

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这次我开得很小心,一直低于规定的最高时速。我们到了阿格斯,先沿第八大街开,然后拐弯进入主街。我想直接开到露天集市,所以没有沿主街行驶,而是驶入小路,跟在其他车后面,慢慢开到主街街角。汽车成群,有人指错了路,我们糊里糊涂地开错了。我们或许不该把车窗关那么紧,不该把空调开那么大,我没听到外面中学生乐队的演奏,没听到小丑们吹号角的声音。直到小丑们走到我们车前,我才发现卡车闯入了游行队伍。

可那时已没法回头了。我稍稍转弯,开到一辆花车后面,花车用涂了颜料的被单装饰着,上面还有一颗巨大的由铁丝做成的甜菜。这棵又大又白的甜菜在我们车前摇晃,用皱纹纸做的绿叶在我们车顶随风飘动。大甜菜跟在一辆中学生花车后面,被阵阵热风吹得左摇右摆,时不时有纸巾掉落,飘到道路两旁,或贴在我们的挡风玻璃上。游行队伍前进的速度很慢。我们身后是一个表演队形变换的仪仗队,队员们身穿金色和蓝色的制服。整个游行队伍时不时就停一下,让仪仗队队员排列出各种造型和字母。

“招招手,笑一笑,”塞莱斯汀说,“他们都在看你呢。”

的确,虽然大甜菜和礼仪队吸引了大多数观众的注意,但还有很多人好奇地向卡车里张望,向我们挥手。可能他们注意到了斯塔,看到她正庄严肃穆地坐着,脖子上的项链闪闪发光,以为她是个大人物,市政委员会委员或州长夫人。观众里不乏肉铺的顾客,他们认出了我们,也高兴地向我们挥手。

“你看,艾德里安旁边站的是殡仪馆的兰根沃尔特。”塞莱斯汀低声对我说。

“你招手吧,”我告诉塞莱斯汀,“我得用两只手把着方向盘。”

于是我们朝前移动,因为一直挂着一挡,所以引擎过热了。塞莱斯汀时不时对着窗外挥挥手。

就这样好像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终于开到岔路上,慢慢转弯开进了露天集市。我们故意把车停在看台后面那棵高大的榆树下。这儿既凉爽,又隐蔽,不会有人在这里逗留,或注意到斯塔的异样。

我开着引擎,让空调继续运转,然后下了车。我们站在大树下,透过挡风玻璃望着斯塔。

“没别的选择,”塞莱斯汀说,“只能把她留在这儿。”

我们等了一会儿才离开,好像片刻的犹豫就是为了下定决心。没被树叶挡住的几缕阳光洒在斯塔脸上,使她的表情看起来更为警觉。她的目光穿过我们,望向我们身后的草坪,草坪上搭着货摊儿和游戏摊位。

挂满胸章的英雄

护工把拉塞尔从轮椅上抬起来,翻身放到床上,替他脱去薄薄的棉睡衣。伊莱·喀什帕坐在餐桌旁,喝着咖啡,注视着这一切。弗勒待在隔壁屋子的暗处,密切盯着护工的一举一动。她从一个破旧的手提箱中取出拉塞尔的制服,制服的绿色羊毛料子上有一股樟脑丸的气味。护工在弗勒的注视下小心地给拉塞尔穿好制服,然后使劲把他抱起来,放回轮椅上。弗勒从皮箱里取出拉塞尔的勋章,并把那些明晃晃的勋章一股脑儿全戴在他胸前。她把步枪放在一个深绿褐色的枪套里,横放在拉塞尔的大腿上。拉塞尔等着别人把他的帽子调得略斜,就跟在照相馆拍的照片中的姿势一样。

一切准备就绪,拉塞尔双手紧握轮椅扶手,他本可以自己推轮椅。护工推着他走到了炎热的晨光中,穿过长满杂草的院子,爬上陡坡,将他推进养老院的厢式货车。拉塞尔砰地关上车门。车离开养老院后便开上了乡间小路。车厢四壁没有窗户,但车顶有一块透明塑料。拉塞尔抬起头,看到了蓝天、白云,过了一会儿,又看见交错的电线。车开了一小时后停下了,他听到厢式货车外有马喘气和蹬腿的声音。有人正用喇叭叫着号码,发出指令。

突然,他的轮椅被人从后面猛地拉出来,顺着斜坡一下子滑出车外。马路对面有个停车场,里面停了许多军用卡车,他看到成排的老式轿车、戴护目镜的司机,以及撑着老式阳伞的女人。一个乐队女指挥正伸展着金色皮肤的双腿,几个退伍士兵从她身边经过,相距不到几英尺。没人注意到拉塞尔。终于有个人走了过来,那是拉塞尔在阿格斯国家银行工作时的上司的儿子,那人轻轻拍拍拉塞尔的胳膊,俯身跟他说话。

“真是不同寻常的一天!”他只说了这句。

这一天非常干燥,太阳高悬头顶,被空气中成团的尘埃遮蔽了光芒。一辆吉普车牵引着美国退伍军人协会一直用的老花车隆隆驶来。护工用力将拉塞尔抬上花车,然后用束带把他笔挺地绑在两个凸起的木制掩蔽壕中间。拉塞尔身前是一片墓地,每座坟上都盖着塑料草皮,插着红罂粟。离他最近的那座坟上立着一个纯白的十字架。

很快,花车游行即将开始,由中学生做的带镶边的、不结实的花车和坐在卡丁车里的小丑们都已准备就绪。播音员高亢的嗓音已有些嘶哑,乐队也调好了音,举起了鼓和大号。

花车开动了。

马路坑坑洼洼,拉塞尔感到脸部肌肉随着花车颠簸。离他最近的那个十字架也随之摇晃。他笔挺地坐着,双手抓紧膝盖,注视着经过的人群。有把孩子架在肩上的男人,有穿着亮色连衣裙的女孩。他的花车经过商店的玻璃橱窗和银行,经过画有舞女和良宵中 [7] 的酒吧,又经过邮局。小丑的卡丁车里传来拨浪鼓声和响亮而刺耳的塑料喇叭声。喧闹声让人疲惫不已。拉塞尔使劲抬起头,让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但下巴却不自觉地下坠。他闭上眼睛,突然,喧闹声和人群似乎都远去了。

他的思绪飘到了一场遥远的暴风雨中。低空的雷暴云砧彼此撞击,四周是一片暴风雨前的宁静。他看到前面有位体形魁梧的驼背女人慢慢行走在泥泞的道路上。他跟在她身后,发现那是自己去世多年的姐姐伊莎贝尔。她走在路上,黑发松散地垂着,穿着一条传统的印花喇叭布裙和一双流苏鹿皮鞋。她转过身,示意拉塞尔跟上她。拉塞尔迟疑了一下,尽管他已有所察觉。他感到内心如湖水般平铺开来,他的心脏慢慢停止跳动,变得麻木,并且似乎在逐渐膨胀,压迫着肋骨。

“他好像僵住了。”路边一个女人尖叫道,拉塞尔听得清清楚楚。这要是以前,他一定羞愧难当。但此时此刻,他只是睁开眼看了看周围模糊的景象,然后又闭上眼,他还能看到姐姐就在他前方不远。伊莎贝尔回过头,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拉塞尔发现她被人打掉了一颗牙。

“等等我。”他喊道。

她扭过头去,继续向前走。道路狭窄,两旁的草已被水冲走,云层很低。他跟着她,心想也许会遇到塞莱斯汀。塞莱斯汀或许会跟他们一起走。可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这不可能,因为这条路是齐佩瓦人过去常说的死亡之路,是一次为期四天的旅程,而他刚刚上路。

他觉得自己死了,内心平静,却又充满好奇。

一开始,他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自己不在僻静的地方,而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死去,随后又觉得这样也不错。况且,此时此刻他的幽默感还在,这让他很高兴。他觉得特别好笑的是,这个他曾经居住过的小镇上的所有人和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的成员正在向他这个去世的印第安人庄严致敬,于是他开始大笑,笑得浑身颤抖。

糟糕的是,他笑得太厉害,结果从那条路上摔了下来,他还没走上不归路,就睁开眼回到了现实,发现自己正在游行队伍的最后一辆花车上。他又立刻闭上双眼。但这一次路变得更窄,他走得跌跌撞撞。不管他多么用力地大喊,姐姐都径直向前走,不肯折回来帮他。

[1] 虽说是平房,但实为双层建筑,生活区域位于第二层,而房屋大门位于底层,通过大门后需上楼进入生活区域,多见于牧场和农场。

[2] 殖民风格的百叶窗可能与窗户的尺寸不同,被永久固定在外墙上,为房屋增添古典的氛围。

[3] 在西方文化中,收割者是身穿黑色斗篷、手持镰刀的骷髅,代表死神。

[4] 《命运》杂志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各种超常现象,如不明飞行物、心灵感应、鬼魂、传说动物学、非传统医学、占卜和死亡预警等。

[5] 喜温暖的害虫。

[6] 产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啤酒品牌,该品牌的商标上含有菱形图案。

[7] 酒吧将酒精类饮料打折出售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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