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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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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用小刀跟人干架之后,我了解到世上有两种人会投入殊死搏斗,一是为活命而杀人,一是为杀人而活命。喜欢杀人的人,打起架来或许拼劲、狠劲十足,但为了存活而打架的人,通常更容易打赢。为杀人而活者一旦屈居下风,打架的理由就逐渐溃散,为保命而杀人者一旦处于劣势,打架的理由反倒更为强烈。与赤手空拳打斗不同的是,用致命武器做殊死搏斗的输赢,取决于见血后是否还有打斗的理由。为保住性命而打斗的理由,明显比取人性命而打斗的理由更有力、更持久。

我第一次用小刀打架是在牢里。就像大部分的狱中斗殴,起因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终于惨不忍、睹的结果。我的对手是个健壮有力、打斗经验丰富的退伍军人,他是个恃强凌弱的恶霸,威胁弱小狱友献出金钱和香烟,若有不从就暴力相向。大部分囚犯对他心生畏惧,而他见识不足,误把畏惧当尊敬,我瞧不起他。我讨厌恶霸,因为他们懦弱,我鄙视恶霸,因为他们残忍。我认识的硬汉中,没有一个人靠欺凌弱小过活。硬汉痛恨恶霸,几乎就和恶霸痛恨硬汉差不多。

我是够硬够狠的。我在龙蛇混杂、暴力频仍的劳动阶级地区长大,从小到大,打架是家常便饭。那时,监狱里没人知道这点,因为我不是以作奸犯科为业,没有前科。我第一次犯罪就进了监狱。此外,我是读书人,言行举止都像。有些狱友因为这点而尊敬我,有些嘲笑我,但没有人因此而怕我。但是,我因为持械抢劫判处二十年的苦役,大部分狱友还是有所顾忌。我是匹黑马,没有人知道碰上真正的考验时,我会如何反应,但很多人想知道我会怎么做。

那场考验真正降临时,现场有着白晃晃的钢刀、断牙、怒目圆睁、凶狠如发狂狗般的眼神。他在监狱的洗衣间攻击我,当时在枪塔间天桥上巡逻的狱警没办法看到这个死角。那是出其不意的攻击,狱中称作sneak一go。他的武器是一把钢制餐刀,是在居心不良的无比耐性之下,在囚室地板上磨利的,锐利得能刮胡子或割断喉咙。入狱前,我从未带刀,从未使用过刀,但监狱里每隔一天就有人受到攻击、挨刀子。因此,入狱之后,已在那里涯过许多年的凶狠狱友,建议我听他们的话。他们不只一次告诉我,最好有个武器,备而不用,免得要用时没得用。我的小刀是用金属利器磨成的,相当于男人手指粗,比手掌更长一些。一端缠上胶布,成为握柄,放在手里刚刚好,不必收拢手指。打斗开始时,对方不知道我有带武器,但我们各以不同的方式了解到,那会是场生死搏斗。他想杀死我,而我知道,为了活命,我必须杀死他。他犯了两个错误。第一是在打斗中采取守势。他抢先冲上前来偷袭我,在我胸口和上臂划了两刀。他抢得先机,照理该乘胜追击,对我猛砍、猛划、猛刺,好了结我,但他却往后退,对空挥舞小刀。他大概认为我会就此屈服,他的对手往往因为怕他,因为见到自己流血,就不敢再战,速速投降。他大概也认定他会赢,因此只是捉弄我,想享受看到对方怕死惊恐的快感。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他失去了优势,在往后跨出那一步时就输了。他让我有时间从衬衫里抽出小刀,好整以暇地反击。我看到他眼里的惊讶,那是我反击的信号。

他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把小刀当剑拿,以为那是打到即止的击剑比赛。拿小刀打架时,如果把刀当成枪,认定输赢全靠那把刀,拿刀时就会刀尖朝上。但小刀当然不是枪。拿小刀打架时,决定输赢的武器不是刀,而是人,小刀只是用来帮人打赢对方。打赢的握法是匕首握,刀尖朝下,握住刀的拳头还是可以出拳。匕首握让人在往下刺时最有力,而且多了紧握的拳头这个武器。

他蹲低身子,左闪右躲,两只手臂张得很开,小刀在空中左右猛挥。他是右撇子,我采取左撇子拳击姿势,小刀握在右拳。右脚往前跨,左脚移动保持平衡,我出手攻击。他在我身上划了两道口子,然后猛然前扑。我往旁边一跨,连续三拳,右拳、左拳、右拳,击向他。其中一拳击中了,他的鼻梁断了,眼泪直流又灼痛,视线模糊。他再度扑上来,抡起小刀想从侧边刺进我身体。我伸出左手,朝他手腕抓去,一脚跨进他两腿之间,把刀子刺进他胸膛。我本来想刺心脏或肺部,但没有成功。虽然刺偏了,我还是朝他锁骨下方多肉的部位猛戳,刀尖从他背部紧邻肩脾骨的下方穿出。他被我堵在洗衣机与干衣机之间的墙上,无路可逃。我用那把改造小刀让他动弹不得,左手锁住他持刀的手腕,想咬他的脸和脖子,但他急急左右摆头,我只好改用头撞。我们的头相撞了几次,然后他双腿使劲一扭,我们便一起摔到地板上。他手上的小刀随即掉落,但刺进他胸膛的刀子也掉了。他开始吃力地往洗衣间门口爬。我无法判断他是想逃,还是想找有利的位置反击。我没有跟进,我的头在他腿部的位置。我们两个奋力往前爬。我伸手抓住他的皮带当作支点,往他大腿刺了两下,然后再一下,又一下。我不只一次刺中骨头,小刀震动偏斜的感觉直接回传到我的手臂。我放掉他的皮带,伸长左手要去拿他的刀子,想用那继续戳他。

他没有尖叫,我很佩服。他大喊要我停止,大喊说他认输,我认输!认输!认输!但他没有尖叫。我真的停下,饶他一命。我吃力地站起来,他再度想爬向洗衣间门口。我一脚踩在他脖子上,把他拦住,往他头的侧边重重一踩。我得拦住他,如果让他在我还没离开现场时爬出洗衣间,让狱警看到他,我大概得在惩戒队待上至少六个月。他躺在地板上呻吟时,我脱下血迹斑斑的衣物,换上干净的衣服。有个负责清扫监狱的囚犯站在洗衣间外,隔着门口对我们咧嘴而笑,神情和善而满意。我把那捆脏衣服递给他,他把沽了血污的衣服偷偷塞进拖把拧水车,然后丢进厨房后面的焚化炉。走出洗衣间途中,我把那两把刀交给另一个人,埋在监狱的园圃里。我安全离开现场时,那个杀我没杀成的囚犯,跋着脚走进典狱长办公室,咚一声倒在地上,送医治疗。我没再见到他,他也三缄其口,这也让我对他竖起大拇指。他是个流氓,恃强凌弱的恶霸,没来由想杀死我,却没把我抖出来。

之后,我独自在囚室里检视伤口。上臂那道长长的口子,平整地划过一条静脉。我不能找医生治疗,因为那大概会让我和那场干架、和那个受伤的犯人扯上关系。我只能期盼伤口自行愈合。还有一道深切口,从左肩划到胸膛中央。切口也很平整,血流不止。我把两包香烟纸放进金属碗里烧成白灰,把白灰抹在伤口上。很痛,但马上就能封住伤口,止住血。

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那件事,但大部分狱友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们全知道我通过考验,活了下来。我胸膛上的那道白疤,每天淋浴时狱友会见到的那道疤,提醒他们我不怕打架。那是个警告,就像海蛇皮上艳丽的环状彩纹。如今,那道疤还在,经过这么多年,还是和当时一样长,一样白。如今,那仍是某种警告。我触摸着,看到那个想杀我的人讨饶;我想起他那双惊愕至极的眼睛,那命运之镜,反映出一个扭曲而充满仇恨的人。

那是我第一次用小刀跟人干架,而且不是最后一次。站在毛里齐欧·贝尔卡涅冰冷的尸体旁,捅人和被捅的经验冷酷而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呈跪姿,脸朝下,上半身靠在长沙发角落,两条腿垂在地板上。在他弯起的右手旁,有一把利如刮胡刀的短剑落在地毯上。一把黑柄小弯刀连锋带柄插进他的背,就插在脊推左边一点,紧邻肩脚骨的下方。那是把又长又宽又利的小刀,我见过那把小刀,上次毛里齐欧不识相硬闯入莉萨住所时,就握在莉萨手里。经过那一次,他早该有所警惕。当然,人总是不会学乖。卡拉说过,那没关系,因为如果每个人第一次受了教训后就学乖,那他就完全不需要爱了。哎,毛里齐欧最后还是得到了教训,残酷的教训,脸朝上倒在自己的血泊里。他是狄迪耶所谓的完全成熟的男人。我有次骂狄迪耶不成熟时,他告诉我,他自豪且乐于不成熟。他说,完全成熟的男人或女人,只剩大概两秒钟可活。那些想法像奎格船长1 手上的钢珠,在我脑海里轮番滚动。当然是那把刀了结了他的生命。我想起捅人和被捅的经验,想起每次被捅时历历在目的那几秒。我想起刀子挥向我,刺进我的身体,钢制刀身在我体内的感觉,如今我还能感受到。那像是烧灼,像是恨,像这世上最邪恶的念头。我摇摇头,深呼吸,再度看着他。那把小刀可能刺破了一边的肺,刺进心脏。不管伤到哪里,他很快就断气了。他倒在长沙发上,几乎再也没动过。我一把抓住他浓黑的头发,举起他的头。无神的双眼半开,双唇微微往外翻,露出毗牙咧嘴的微笑。现场的血迹出奇的少,因为长沙发吸了一大摊血。得把这长沙发丢掉,我听到自己这么想。地毯没什么损坏,而且可以清洗干净。房间也没有因打斗而凌乱,咖啡桌断了一条腿,前门锁脱位下垂。我转而注意那两个女人。

1 capta eeg ,小说撒思舰叛勿中的舰长。

乌拉脸上有道口子,从颧骨划到接近下巴处。我清洗她的伤口,贴上胶布,让伤口密合。口子不深,我想很快会愈合,但免不了要留下一道疤。就这么巧,刀子沿着她脸颊和下巴的自然曲线划过,反倒更突显她的脸形。那道口子折损了她的美丽,但没有毁掉她的美丽。她的双眼睁得老大,眼神布满尚未消褪的惊恐。她身旁的长沙发扶手上有件腰布,我拿来裹住她的肩膀,莉萨递给她一杯热甜茶。我用毯子盖住毛里齐欧的尸体时,她在发抖。她的脸痛苦地皱成一团,开始哭了起来。

莉萨却很冷静。在这么湿热无风的夜晚,她却穿套头毛衣和牛仔裤,只有本地人才受得了。她一只眼睛周围和一边的脸颊上,有挨打的痕迹。乌拉停止哭泣时,我们走到房间另一头,站在房门附近她听不到的地方。莉萨拿出一根烟,低头用我手上的火柴点燃,然后吐出一口烟,直直望着我。从我进入那屋里,那是她第一次直视我。“很高兴你来了,很高兴你在这里。我没办法,我得那么做,他……”“停,莉萨!”我打断她的话,口气严厉,但嗓音低沉而亲切,“你没有刺他,是她刺的。我从她的眼神看得出来,我懂那眼神。她现在还在刺他,仍在脑海重复那动作,那表情会持续一阵子。你想保护她,但骗我,帮不了她。”

她微笑。在这情况下,那是让人非常舒服的微笑。要不是旁边躺着一个心脏插着刀的男人尸体,我大概会把持不住。“怎么回事?”“我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就这样。”她说,语气平板。收起微笑,嘴巴撅起,透着严肃。“我也不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撞门进来,砍她。他疯了,神智不清,我想他吸了毒。他对她尖叫,她无法回话,她比他更疯。他破门而入之前,我陪了她一小时。她跟我说了莫德纳的事。她会神智不清,我不觉得意外。那··一去他妈的,林,那事真是糟糕。因为那件事,她才会神智不清。总之,他像大猩猩一样破门而入,然后砍她。他身上血迹斑斑,我想是莫德纳的血。真是他妈的恐怖。我从厨房拿刀出来,想偷袭他。他往我眼睛狠狠揍上一拳,又给我的屁股一拳。我倒在长沙发上,他压在我身上,拿起弹簧小折刀,准备刺我。就在这时,乌拉往他背部刺上一刀,他马上就挂了。真的,马上,就一秒钟。他看着我,然后就死了。她救了我一命,林。”

“我想应该说是你救了她的命,莉萨,要不是你在场,背后插着刀、趴在长沙发上的,大概会是她。”

她开始微微颤动,全身发抖。我把她揽在怀里,抱着她片刻,她无力地倚在我身上。她恢复平静后,我替她拿来一张餐椅,她发抖着坐下。我四处打电话,终于找到阿布杜拉。我三言两语解释发生的事,告诉他联络非洲人聚居区的哈桑·奥比克瓦,载他过来。

等阿布杜拉和哈桑过来的时候,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点一滴浮现。乌拉突然觉得累,但我不能让她睡,还不行。片刻后,她开始讲话,不时在莉萨的描述外补充细节,整个故事渐渐在她口中呈现。

毛里齐欧·贝尔卡涅在孟买遇见塞巴斯蒂安·莫德纳,两人都在孟买替外籍妓女拉皮条讨生活。毛里齐欧是家中的独子,父母是有钱的佛罗伦萨人,在他还小时死于空难。根据他每次喝醉就跟乌拉重复提起的描述,他是由远亲抚养长大的,他们善尽抚养之责,但也止于尽责,没有亲情。他寄居在没有温暖的远亲篱下,远亲不情不愿地容忍他。十八岁时,他拿到他继承的第一份遗产飞到开罗;二十五岁时,就把父母留给他的钱败光了。他家族里的其他亲人把他赶出家门,不只是因为他已经一贫如洗,也因为他在中东、亚洲的荒唐行径,传出许多丑事。二十七岁时他流浪到孟买,替欧洲妓女拉客维生。

毛里齐欧在孟买的拉客生意,靠一个人替他跑腿出力,那人就是性格阴郁、与他大不相同的西班牙人塞巴斯蒂安,莫德纳。这个三十岁的西班牙人物色、接洽有钱的阿拉伯及印度客户。他矮瘦的身材和羞怯的举止,容易消除客户的恐惧和疑虑,让他们觉得自在,大大有助于拉客。毛里齐欧从外籍妓女拿到的抽头,莫德纳拿五分之一。肮脏工作大部分落在莫德纳身上,肮脏钱则大部分由毛里齐欧拿走,两人关系并不平等。但乌拉认为,在这样的关系下,莫德纳仍然过得很开心,因为莫德纳自认是领航鱼1 ,而那个高大英俊的意大利人是鳖鱼。

莫德纳的背景和毛里齐欧大不相同。他出身安达卢西亚的吉普赛家庭,连他总共有十三个兄弟姐妹,从小到大自认是手足里最矮最弱的一个。他受的犯罪训练比学校里受的教育还多,几乎不识字,靠着拐骗、诈财及小偷小摸,在土耳其、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闯荡。他专找游客下手,每次偷骗都不拿太多,从不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然后他遇见毛里齐欧,为这位老龟公拉皮条,为他旗下的妓女找客人,如此过了两年。

1 喜欢追随船只与脸鱼的淡蓝色条纹热带鱼。

若不是有一天,毛里齐欧带着乌拉走进利奥波德,这种生活大概会一直持续下去。乌拉告诉我们,从她与莫德纳第一次四目交接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莫德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她也鼓励他,因为他迷恋她,很听她的话。她原本在周夫人的“皇宫”上班,但那时候已经被毛里齐欧买出来,毛里齐欧一心想尽快回收他投下去的本钱。他明知莫德纳迷恋她,还是要莫德纳替她找恩客,每天两个,直到还清赎身债为止。莫德纳认为这样是背叛自己的所爱,非常痛苦,要他的伙伴免去乌拉的债务。毛里齐欧拒绝,嘲笑这个西班牙人爱上卖淫女,坚持要莫德纳逼她日夜上班。

有人敲门,述说自己遭遇的乌拉马上停住不讲了。来人是阿布杜拉。这个高大的伊朗人悄悄地走进来,一身黑,像是孕育自黑夜的颜色。他上前拥抱,向我致意,轻轻向莉萨点点头。莉萨走上前去,亲他的脸颊。他掀起毯子看毛里齐欧的尸体,点点头,嘴角往下垂,以行家的眼光肯定这招致命的手法,放下毯子,低声祷告。“哈桑有事,大概一小时后会来。”他说。

“你有告诉他我希望他做什么吗?”“他知道。”他答,扬起一边眉毛,紧闭着嘴微笑。

“外面仍然没动静?”

“进来之前我查过,这栋大楼和这整条街都很安静。”

“到目前为止,邻居都没有反应。莉萨说他一脚就把门瑞开,没造成太多喊叫和尖叫。我来时隔壁音乐放得很大,在办派对或什么的,我想没人知道这事。”“得……得叫人来!”乌拉突然大叫,站起来,腰布从她肩上滑落。“得……叫医生来……得报警……”

阿布杜拉一个箭步上前,把她抱在怀里,深情的怜悯令人意外。他哄她再坐下,轻轻摇她,小声安慰,要她放心。我望着他们,一丝羞愧揪住心头,因为我意识到自己早该安慰她,在更早以前,以同样温柔的方式安慰她。但毛里齐欧的死使我有了危险,我感到害怕。毕竟我有充分的理由要他死,我曾因为同样的理由揍过他。换句话说,我有杀他的动机,而且别人知道。我来到这房间,跟莉萨和乌拉在一块,表面上我是接到她们的求助之后前来帮忙,但那不是唯一的原因。我来也是为了救自己,我来是为了确保他的死完全不会牵扯到我。因此,我毫无一丝怜悯,所有怜悯都出自一位名叫阿布杜拉·塔赫里的伊朗杀手。

乌拉再度开口。莉萨替她倒了一杯加了莱姆汁的伏特加,她喝了一大口,继续讲她的故事。她既紧张又害怕,花了好一段时间才讲完。偶尔漏掉重要细节,搞错事情的先后顺序,陈述事情时以她本人记忆的先后为淮,而非以实际的发生顺序为准。我们不得不提问,请她陈述时更连贯些。透过一点一滴的拼凑,我们才弄清楚来龙去脉。莫德纳先遇见那个尼日利亚人,那个想用六万美金买海洛因的生意人。他把那个客户介绍给毛里齐欧,那个非洲人欠缺考虑,太轻信人,就付了款。毛里齐欧骗了他们,打算拿了那笔钱远走高飞,但莫德纳另有打算。他痛恨毛里齐欧奴役乌拉,想抓住机会让乌拉摆脱皮肉生涯,也让自己摆脱毛里齐欧的掌控。他从毛里齐欧那里偷走那笔钱,躲了起来,促使那个尼日利亚人派杀手来孟买。可想而知,那些非洲人都心狠手辣,为了引开他们,以便专心寻找莫德纳,毛里齐欧报出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是我吞了那笔钱。接下来的发展,阿布杜拉和我都很清楚。

尽管毛里齐欧·贝尔卡涅怕我怕得要死,也很担心那些尼日利亚人会回来要他的命,但他不甘心到手的钱就这么飞了,不甘心这样离开孟买。不杀掉莫德纳,难消他心头之恨;不拿回那笔该归他的钱,他们一起骗来的钱,他心有不甘。于是,他监视乌拉的一举一动,时时跟踪她,如此过了几星期,他知道莫德纳迟早会和她联络。果然,那个西班牙人跟乌拉联络,于是乌拉去找他。他躲在达达尔区的廉价饭店,乌拉去那里找他,不知道自己也把那个发疯的意大利人引来了。毛里齐欧破门而入,发现只有莫德纳一人,乌拉不在房里,钱不见踪影。莫德纳生了病,把他折磨得不成人形,乌拉认为大概是疟疾。毛里齐欧拿东西塞住他的嘴巴,把他绑在病床上,用短剑逼问他。莫德纳比任何人想象的还要硬,从头到尾不说话,不告诉他乌拉带着那笔钱,就躲在几步之遥的隔壁房间。

“毛里齐欧用刀子一划,结束逼问,离开房间。然后,我等了很久才出来。”乌拉说,盯着地毯,盖着毯子的身体在发抖。莉萨坐在她脚边的地板上,轻轻取下乌拉紧握的杯子,递上香烟。乌拉接下,但没有抽。她专注地看着莉萨的眼睛,伸长脖子转头看阿布杜拉的脸,然后看我的脸。

“那时候我好害怕,”她以恳求的口吻说,“我太害怕了。一段时间后我走进那房间,看见他。他躺在床上,嘴里塞着破布,身体被绑在床上,只有头能动。全身是伤。脸上,身体上,到处是伤,还流了好多好多血。他定定地看着我,黑色的眼睛盯着我,盯着我。我把他丢在那里,我……跑掉了。”

“你就把他丢在那里?”莉萨倒抽一口气。

她点头。

“甚至没替他松绑?”

她再点头。

“天啊!”莉萨愤愤说道。她抬起头,极度痛苦的眼睛望向阿布杜拉的脸,接着望向我,又看着阿布杜拉。“这部分她没跟我提过。”

“乌拉,听我说,你想他还会在那里吗?”我问。

她第三次点头。我望着阿布杜拉。

“我在达达尔有个好朋友,”他说,“那饭店在哪里?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她小声而含糊地说,“在一个市场旁边,后面是丢垃圾的地方,味道很难闻。慢着,我想起来了,我在出租车里说过那个饭店的名字,叫卡比尔。就是那个,就叫那名字。猩,天哪!我丢下他时,我以为……我以为他们一定会发现他,然后替他松绑。你想他现在还在床上吗?是吗?”阿布杜拉打电话给朋友,安排人去那家饭店查看。

“钱在哪里?”我质问道。

她犹豫。

“钱,乌拉,把钱交给我。”

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由莉萨扶着,走进她的卧室。一段时间后她回来,带着一只轻便的旅行手提包。她把手提包交给我,表情出奇的矛盾,一半在卖弄风情,一半带着敌意。我打开包包,拿出几蚕百元美钞,点出两万块,把剩下的钱放回包包里,把包包还给她。

“一万块给哈桑,”我宣布,“五千块供你买本新护照和回德国的机票,五千块用来清理这里,替莉萨在孟买市区另一头租个新公寓。剩下的归你,还有莫德纳,如果他过得了那关的话。”

她想答话,但有人轻轻敲门,哈桑来了。这个粗壮、肌肉厚实的尼日利亚人走进来,热情地向阿布杜拉和我打招呼。就像我们其他人,他早就习惯孟买的热,身穿厚重的哗叽夹克和深绿色牛仔裤,丝毫不觉得难受。他掀开盖住毛里齐欧的毯子,捏了一下皮肤,弯一弯没有知觉的手臂,闻一闻尸体。

“我带来一张好用的塑料布。”他说,把厚重的塑料布丢在地上,摊开。“我们得脱掉他所有的衣服,还有他所有的戒指和项链,就只留下他的身体。我们只要那个,待会再拔牙齿。”

看我没有回应,他停了下来,抬起头,看见我正盯着那两个女人,她们害怕得脸都僵了。

“你带乌拉去冲个澡如何?”我对莉萨说,微微苦笑。“你也冲个澡,我想我们会花上一些时间,才能把这里搞定。”

莉萨带乌拉进浴室,替她冲澡。我们把毛里齐欧的尸体丢到塑料布上,脱掉他的衣物。他的肤色苍白、黯淡,有些地方呈现大理石灰色。毛里齐欧活着的时候,既高大又结实,死的时候一丝不挂,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比较瘦小、柔弱。照理说我该同情他。看着死者,摸着死者,即使我们从没有以任何方式同情过他们,但眼前都应该同情他们。同情是不求回报的爱,因此,每个同情的举动都是种祷告。而死人需要人们替他们祷告,那不再跳动的心,那不再起伏的塌陷胸膛,那失去光采的眼睛,都在召唤我们祷告。每位死者都是颓记的神殿,我们的眼睛游走其上时,理应心怀同情,予以祷告。但我并不同情他。我们用塑料布卷起他的身体时,我心想,你罪有应得。我为自己有这想法觉得可耻、羞愧,但那几个字一路钻进我的脑子,就像要他死的窃窃私语,传遍愤怒的暴民。你罪有应得。

哈桑带来一个像是洗衣用的带轮小推车,我们把推车从走廊推进房间。毛里齐欧的身体开始变僵硬,我们硬是把双腿折断,才能把尸体塞进推车里。我们又是推又是抬,在四下无人时,把推车搬下两段楼梯,推到安静的街道上,街边停着哈桑的厢型货车。他的手下每天用这台车,把鱼、面包、水果、蔬菜和煤油送到非洲人聚居区的几家店里。我们把推车抬进后车厢,用面包、蔬菜篓和装着鱼的盘子,盖在裹上塑料布的尸体上。

“谢了,哈桑。”我说,与他握手,递上一万美元。他把钱迅速塞进胸前的夹克里。“别客气。”他以男低音似的低沉嗓音说。在非洲人聚居区,听到他这嗓音的人,无不肃然起敬。“我很乐于帮忙。现在,林,我们扯平了,谁也不欠谁。”他向阿布杜拉点头,然后离开,走了半个街区到他停车的地方。拉希姆从厢型车里探出头来,对我咧嘴一笑,然后手腕一转,发动引擎。他没往后看,就把车驶离。哈桑的车子跟在后面,相隔几百米。我们没再听到有关毛里齐欧的消息。谣传哈桑·奥比克瓦在他的贫民窟中央有个坑,有人说那坑里满是老鼠,有人说是爬来爬去的螃蟹,也有人信誓旦旦地说,他在那坑里养了大猪。不管坑里养了什么饥饿的动物,所有传言都说哈桑偶尔用死人喂它们,整个人丢进去喂。

“你把钱分得很漂亮。”我们看着厢型车驶离时,阿布杜拉低声说道,面无表情。我们回到公寓,修好门锁,好让大家走时能把门关紧。阿布杜拉打电话给另一个熟人,安排两个可靠的人隔天来公寓,用锯子将长沙发锯成几块,装进垃圾袋丢掉,并清理地毯,让公寓恢复整齐,清除掉最近这批房客留下的任何痕迹。他才放下电话,电话立即响起。他在达达尔的熟人传来消息,饭店人员已经发现莫德纳,并紧急送医。那人去过医院,得知虚弱而负伤的莫德纳已自行办理出院手续离去。他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搭出租车急速离去时。看过他的医生怀疑他恐怕撑不过那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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