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猎鹰·赌局 > 群 狐

群 狐(2/2)

目录

“在下只不过随便问问她而已,圆圆若是出现了,对大家全都有好处,否则……”潘大人又干咳几声才接着说,“否则程公子的命,只怕是挨不到秋决。”

“挨不到秋决,为什么?”

“他绝食已经有很多天了,非但不饮不食,而且坚决不见人,我们也不敢勉强。”潘其成道,“朝廷的要犯若是饿死在狱中,谁也逃不了责任。”

卜鹰沉吟着,大声说:“我去看看他。”

“你看不到他的,无论谁都看不到他的,就连卜先生,恐怕都不能例外。”

卜鹰眼睛里忽然又发出了光,瞪着潘其成道:“你敢不敢跟我打赌?”

“怎么赌?赌什么?”

“赌你头上的一顶四品乌纱。”

“你若输了呢?”

“我输,就输我的脑袋。”

“多久为限?”

“一日一夜。”卜鹰道,“明天这时候,我若还见不到程小青,就算我输了。”

潘其成盯着他看了很久,居然笑了笑:“卜先生果然是赌徒,我就知道卜先生会跟我赌的。”

他居然真的知道,因为马车停下来,居然就停在济南府官衙的后墙,高墙里一个跨院,就是济南府正堂潘大人囚禁要犯的地方。

高手如云

高墙外是条长巷,距离车马停下来的地方两三丈外,有家茶馆。

这时天刚刚亮,正是茶馆里生意最好的时候,喝早茶的、赶早市的、遛狗的、遛鸟的、闲着没事干的混混儿、各式各样的小贩,都聚集到茶馆里来,一壶茶叶末儿、几个生煎包子,就可打发一个上午。

远远看过去,这家茶馆和世上所有别的茶馆也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卜鹰一走进去,就发现情况不同了,在这家普通茶馆里喝茶的客人中,至少有十个是武林高手。

武林高手也要吃饭喝茶打尖的,这也没什么奇怪,奇怪的是,这些人的两眼神光充足,两边的太阳穴高高凸起,手上的皮肤油光水滑,皮肤下的血脉就像是河流般在不停地隐隐流动,赫然竟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这一类的高手,平时连一个都很难见到,没事更不会聚集在一起。

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那地方一定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轰动江湖的大事,就算是没有发生,也必将发生无疑。

——紫烟那件案子现在已结束,这地方还会发生什么大事?

卜鹰找了个座头,叫了茶水和点心,还买了一份新刻的戏文铅字儿,正是这家茶馆当天晚上要演出的。

他表面上好像在看着戏文,其实却在用眼角瞟着这些高手,注意他们的眼神、举动、拿杯子的姿势、坐的姿势,注意他们手部的运动、手指的关节。

他当然知道他是瞒不过他们的,他也不想瞒他们,要这么样做,只不过为大家留点面子而已。

他很快就发现,所有一等一高手的特征,完全都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

像这样的高手,本来是没有人可以支使差遣的,因为他们每一个都可以独当一面,每一个都有力量去指挥别人。

所以他们到这里来,应该不可能是因为他们接受到别人的命令。

卜鹰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天下武林中,有谁能指挥命令他们。

最重要的是,像这样的高手,卜鹰本来很快就可以认出他们的来历身份,十个人之中,最少也应该认出五六个。

可是现在卜鹰却连一个都认不出。

这些高手无疑都经过很精密的易容,为他们易容的人,无疑也是位绝顶高手,不但精于普通一般用药颜料的易容术,而且是精通刀圭一类的手术。

据卜鹰所知,像这样的易容专家,当今江湖中也已经不多了,严格说来,最多只有两个人。

但这两个人也都是特立独行,眼高于顶,平时绝少跟别人来往的人,无论谁想要劳动他们出手,都绝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些人又有什么神通,能请得动他们?

卜鹰叹了口气,只觉得这件事自从有他参与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这些高手中,最令卜鹰感兴趣的,是一个面色蜡黄,身子仿佛干瘪了的小老头。

他的年纪一定已经很老了,一口黄牙,已经掉得剩下没几颗,一双手爪,更长得像鸟爪一样,右手小指的指甲却留得很长,而且卷成了一团。

一个人要把手指甲留成这样子,也不是件简单的事,那至少要二十年的工夫。

奇怪的是,这么样一个小老头,但是眼神却很清澈,就像是春天阳光下的流水一样,让人看了,心里会有种说不出的欢愉。

这个小老头的眼神,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个小姑娘一样。

如果他存心要把自己彻底改扮成另外一个人,他本来可以用一种极名贵的水晶薄片,嵌在眼睛里,遮挡起眼中的光彩。

可是他偏偏不要这么样做,好像故意要留一点破绽,让别人查出他的真实身份。

这使得卜鹰觉得更感兴趣了。

——难道这小老头真是个小姑娘?难道她就是那个突然“少掉”的圆圆?

一个年轻而瘦弱的店伙,提着个大茶壶,摇摇摆摆地走过来,正好走在这个小老头旁边,脚下忽然一个踉跄,不但自己眼看着要重重跌一跤,手里提着的一大壶水,眼看着也要倒在小老头身上。

茶馆里有人惊呼,有人想过来帮忙,可是按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无论谁都帮不了这个忙了。

最重要的事,被卜鹰认出的那些高手们,全都安坐未动,好像存心要看这场热闹,又好像算准了这个小老头有法子应付这个局面,根本用不着别人出手。

他们不动,卜鹰当然也不动,那个小老头却不能不动了。

一大壶滚水淋在身上,无论谁都受不了的。

可是他只要一动,岂非就泄漏了自己的底子,让人看出他的武功来历,也让人看出了他是高手?

卜鹰心里正在替他盘算的时候,就看见那个伙计的脚步已经站稳了,手里的水非但没有打翻在小老头的身上,根本连一滴都没有溅出。

原来就在刚刚那一瞬间,小老头忽然伸出手,在那伙计提水的手肘上轻轻一托,这伙计立刻就觉得有股很平和的力量涌进来,流遍全身,就好像有十七八只手,把他全身关节都托住了一样。

这一托看来轻描淡写,别人甚至没有十分注意,可是看在卜鹰眼里,却好像看见了一件让他非常吃惊的事,连瞳孔都收缩了一下。

也就在这时候,他听见身后有人压低了声音对他说:“请跟我来。”

这个人的声音很奇怪,嘶哑中又带着点尖针般的刺耳,而且骤然听起来,分不出究竟是男人的声音还是女人的声音——进入这茶馆,卜鹰已发现好几个分不出男女的人了。

可以确定的是,这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恶意,如这个人有恶意,根本用不着开口,就可能往卜鹰背后突袭暗算,何必说什么话?

可是卜鹰回过头去的时候,却又吃了一惊,仿佛又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事。

其实他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一个人、一张脸、一双眼睛。

一双让卜鹰吓了一跳的眼睛。

绝世神功

这个人中等身材,四十多岁年纪,看起来比平常人瘦弱一点,穿一身灰衣,一张很平凡的脸,胡子不多,而且留得很不整齐,正是那种情况很潦倒的中年人模样。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很平凡,除了卜鹰外,大概绝不会有别人觉得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更不会被他吓一跳。

卜鹰吃惊的是什么?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跟着这个人往外走。

外面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堆着煤球木柴,对面是一排平房,烟囱里一直在冒烟,有些伙计不停地进去,看来无疑是厨房。

穿过这个院子的时候,奇怪的事就发生了。

这个中等身材的瘦弱中年人,走到院子中间时,身材就好像变了,不但身高长了一两寸,肩膀也宽了一寸,只有露在衣袖外的一双手,还是那么纤长灵巧,绝对不像是经常提水的人。

再往前走,他的身材仿佛又变得高大魁伟了一些,他前面的样子虽然看不见,从后面看,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这种惊人的变化看在卜鹰眼里,卜鹰反而不吃惊了,就好像早就知道将要有很多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发生,而且无论多惊人的变化,只要发生在这个人身上,都变成了很平常的事似的。

走着走着,这个人的身子忽然腾空而起,一步就跨上了对面的屋顶,就像是平常人在跨楼梯一样,一点吃力的样子都没有。

上了屋顶之后,他的身材好像又高大了一些,每一步跨出去,至少都有两三丈。

这样的轻功,江湖中的确有人曾经传说过,可是真正能亲眼看见的人,大概就没有几个人了。

卜鹰跟得上他。

卜鹰的长袍展开,宛如鹰翼,能够在空中滑翔飞行,有一次甚至曾经飞掠过华山苍龙岭上的大峡谷。

这是他的绝技,也是江湖中难得见到的轻功,“智者曲金发”在评论当今轻功十杰时,曾经把卜鹰排名在第四。

可是现在卜鹰却显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才能跟得上这个人。

这个人也不回头,只淡淡地说:“最近你的杂务太多,而且赌得太多,喝得太多,好像应该跟我回去吃几天素了。”

卜鹰直笑:“你吃素,我吃肉,你享清福,我管杂务,我们两个还是保持老样子比较好。”

老样子的意思,就是这两个人原来早就认得,不但认得,而且很熟,关系也很亲密。

这个人是谁呢?难道也是赌局的三位老板其中之一?

他们是在一个花园里的一座假山上停下来的,很精雅的花园里,石榴、菊花、夹竹桃、桂花,各种应该在秋天开的花却开得很好,假山的石头苔痕青翠,堆砌得也颇见巧思。

假山的对面,是几间雅轩,里面布置得也很有风味,迎面挂着副对联:

尝因酒醉鞭名马;

唯恐情多误美人。

很清雅的句子,却隐隐透出种说不出的豪气。

桌上有酒,酒不多,却很醇,有菜,菜很精致,分量却很少,和这位现在已变得十分高大威猛的中年人显得极不相称。

他的脸也变了,本来很普通的脸,现在却变得带着种乌黑的杀气,就好像满天阴霾,雷雨未来时的乌云一样,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卜鹰四下打量,看看这个人,看看桌上的酒菜,仿佛在轻轻叹息:“近来你好像吃得更少了。”

“自从薛涤缨死于肝病之后,我的确吃得更少一些,可是不吃也不行。”这个灰衣人笑说,“想不到肝病这种病竟然是无药可医的。”

“那么你就该留在山里静养才对,这次你出来,倒真让我吃一惊。”卜鹰道,“能够让你亲自出山,这件事看来大概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一点!”

“大概还不止一点。”这个灰衣人道,“大概最少也有六七点。”

他忽然问卜鹰:“你有没有看出刚才差点被滚水烫死的小老头是谁?”

卜鹰点头:“他当然不会被烫死的,销魂小青衣若是被一壶水烫死,那就真的要笑死了。”

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江湖中能够与大李红袍排名在一起的人实在太少了,何况她的排名还在大李之上,这位销魂小青衣的本事,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她究竟有什么本事呢?知道的人却没有几个,因为她会的本事实在太多,江湖中各门各派各式各样的武功,她大概都能使得上手,尤其是暗器与小巧功夫,曲金发将她名列天下第二。

她的易容术,当然也是第一流,茶馆里另外那些高手们的容貌,无疑都曾经过她的妙手改造。

所以现在卜鹰要问的问题是——

“她和那些人难道是一伙的?”

“是。”

“这些一向独来独往,眼睛一向长在头顶上的人,怎么会凑成了一伙?”

“因为一个很特别的组织。”

“他们都是这个组织里的人?”

“全都是。”

“这个组织能够网罗到这些高手,连销魂小青衣都在其中,它组织的庞大、力量之雄厚,大概也惊人得很!”卜鹰叹了口气,“看来我最近的杂务实在太多了,居然连这么样一个组织都没有听说过。”

他又问:“这些人既然到这里来了,显然因为这个组织已准备插手这件案子,他们为什么要管这件事呢?”

灰衣人没有开口,这个问题是卜鹰自己回答的,这个问题也只有一个答案。

“他们插手这件事,只因为凶手也是这个组织的人。”

卜鹰皱起眉:“有小青衣这样的高手参与这件事,我们要动那凶手恐怕就难了。”

灰衣人淡淡地笑了笑。

“你想得恐怕太远了些。”他说,“现在我们连凶手都还没有找出来,怎么去动他?”

“你也认为凶手不是程小青?”

灰衣人想说话,又忍住,脸上忽然显得说不出的疲倦,脸色也仿佛更乌黑了,忽然挥挥手:“我累了,你去吧。”

“到哪里去?”

“去找程小青。”

确实是应该先找程小青的,有很多疑问一定要先找到他才能解决。

“可是,现在就去找他,是不是太早了些?”卜鹰问,“是不是应该先等到天黑?”

“到了天黑,那地方的警卫反而森严,现在就去,正是出其不意,”灰衣人说,“何况,被囚禁在他隔壁牢房里的,是个已退隐的大盗,积财甚多,所以把监狱里的人上下都打点得很好,一日三餐,家里都有人送酒饭去,但只要想法子把那个送饭的人替换下来,要见程小青并不难。”

卜鹰叹息:“你的病一定要静养,你操劳的事却太多了,这次你能不出手,还是不要出手的好!”

灰衣人傲然而笑:“要我出手,只怕还不容易,当今天下,找不出几人配我出手!”

出手雷霆

按照那灰衣人的计划,卜鹰虽然很容易就见到了程小青,唯一的遗憾是,程小青不肯见他。

程小青的牢房,和囚禁那大盗的牢房是相通的,那大盗武功虽不高,出手却很准,二十年绿林生涯,积财也在万贯以上,退隐后很懂得收敛之道,江湖中人都以为他已消失了,想不到潘其成一到济南,就抓住了他的狐狸尾巴,还不到半个月,就将他逮捕到案。

他居然认得卜鹰,虽然仔细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卜鹰认了出来,一认出来,就吓得连腿都软了,卜鹰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据他所说,程小青自从进入这牢房后,就没有说过一句话,而且一直水米不进,所以现在的神情看来很委顿。照这种情况看,的确是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了。

一个人自己想死,还有谁能救得了他呢?

可是卜鹰并没有走,居然还把狱卒坐的板凳搬了张过来,坐在牢房门口,隔壁那洗了手的大盗还要狱卒倒了一壶浓茶。

卜鹰就舒舒服服地坐下来喝茶,看起来又像是在等人一样,那大盗拼命想巴结他,程小青却一直缩在角落里,连头都没有回。

过了半晌,卜鹰忽然说:“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来的是潘其成,身上还穿着四品服色,却将一顶乌纱捧在手里。

“这一局又是你赢了,乌纱一顶,特来奉上。”

“你赌得倒干脆。”

“乌纱我虽然已输掉,幸好还有别的我没有输掉。”潘其成说,“我的命还没有输掉。”

“每个人都有一条命,你留下这条命有什么用?”卜鹰故意问,“难道你想拼命?”

其实他也想不到潘其成会拼命的,拼命是匹夫所为,真正的高手,很少做这一类的事。

潘其成却做了。

他无疑可以算是高手,而且是一流高手,可是他一出手就是拼命的杀招,在这狭窄的牢房里施展,更显得奇凶险绝。

卜鹰袍袖展动如鹰翼,就好像一片海藻在水中滑行一样,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转折,转变成任何一个方向,再从一个绝不可能的角度飞击出手。

这种奇诡的身法,在这种狭窄的地方施展,反而更见威力。

程小青仍未回头,隔壁那大盗却已看呆了。

招之间,卜鹰已将潘其成逼得无法还击,有败无胜,奇怪的是,卜鹰一直都没有施出杀手,而且在有意无意间,将潘其成逼进退路,好像有意要放潘其成一条生路。

就在这时,程小青隔壁的牢房忽然门户大开,刚才那个发呆的退隐大盗,忽然像豹子般飞扑而出,竟以比鹰爪功更厉害的豹爪功,撕卜鹰左颈的血管凸起处。

刚才替卜鹰倒茶的狱卒也出手了。

他用的是极阴柔的功夫,在金丝绵掌和断肠手中,还带着魔教寒阴神掌一类至柔至寒的阴劲,很可能是昔年东方魔教剩存的余党。

第三个人是从门外冲进来的,一手大力金刚掌,大开大阖,至刚至猛,正好弥补了寒阴掌力之不足,刚厉的掌风,也正好将退路封死。

这三个人不但武功很高,出手更出人意外,卜鹰一眼就看出来,都是曾经在茶馆中出现过的人,而且至少看出了两个人的武功来历。

他们既然来了,销魂小青衣人是不是也会出现?

这一点才是卜鹰最担心的,不幸的是,他所担心的事很快就发生了。

刚才他坐的那张椅子上,忽然间就已多了一个人。

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小老头。

小老头出现,卜鹰一惊,潘其成已趁这个机会夺门而出,知道这个小老头真实身份的人,只要看见他出现,都难免会一惊。

卜鹰无法阻拦他,也无法追,因为所有的出路又全都被封死。

小老头已拿出水烟袋,在吹纸烟子,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问卜鹰:“卜大老板,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起一件事?”

“什么事?”

“大家都说,只要有我出现的地方,无论任何一样东西里,都可能有毒。”小老头问,“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相信。”

“那么你刚才喝的那碗茶呢?是不是也可能有毒?”

“很可能。”

“你好像已经把那碗茶喝了下去,难道你一点都不怕?”

“我怕。”

可是卜鹰的态度还是很悠闲,连一点担心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就因为我怕,所以我特别小心。”卜鹰悠然道,“就因为我特别的小心,所以我刚才根本没有把那碗茶喝下去。”

小老头盯着他看了半天,咯咯地笑了,把一袋水烟用刚吹燃的纸烟子点起,“悉啰悉啰”地抽了起来,一阵阵淡淡的乳白色烟雾,很快地就把这个小老头笼罩。

在迷漫的烟雾里,只听他用一种琉璃与金属摩擦般的声音说:“你知不知道我有一种很毒的迷香,叫作十里销魂青衣散?”

“我听说过。”

“你怕不怕这袋水烟里就有这种青衣散?”

“我怕。”

“只可惜你虽然怕,却冲不出去,就算憋住气,也憋不了太久。”

“我正在担心这一点。”

“你打算怎么办呢?”

“到现在我还没有想出办法来。”卜鹰叹着气,“等到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我只好被你毒死就算了。”

小老头咯咯地笑着点头:“能被我毒死,倒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如果你憋住气,也许还可以多撑一些时候,现在你一直不停地开口说话,恐怕……”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卜鹰已经摇摇欲倒,红润的脸色,也变为苍白。

小老头还在说话。“只不过你可以放心,我不会毒死你的,最多只让你昏迷一阵子而已。”小老头说,“炼制这种青衣散的药材都很贵重,要我用得太多,我还舍不得。”

卜鹰连话都说不出了,小老头说的话,他大概已经听不见。

也不知是谁在大笑着道:“原来名震江湖的卜鹰也不过如此。”他笑得很得意,可是很快就已笑不出来,昏迷欲倒的卜鹰已经在笑声中腾身而起,用一种兀鹰在高空滑翔,游鱼在水中游弋般的身法,在一个令人很难相信的角度里,从一个很不可思议的方向滑飞了出去,滑出了人丛。

笑的人不笑了,小老头却又咯咯地笑了起来:“名震天下的卜鹰还是有两下子的。”

格&8195;杀

对卜鹰来说,无论要从什么地方逃脱,都不是件困难的事。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囚禁住他,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他,他用的通常都是最简单的方法,可是通常都最有效。

这一次也不例外。

能够从销魂小青衣手下脱逃的人,往往已经从一个活人变成了死人,可是卜鹰逃走后,全身上下几乎完全没有损伤。

他在一弹指间就已从牢房里蹿入了外面的院子,然后立刻就看见了一个他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在此时此刻看见的人。

他看见了潘其成。

院子里是囤放柴木煤炭的,却有一棵梧桐树,潘其成就站在这棵孤零零的梧桐下,这个刚才还在用尽全力拼命脱逃的人,现在的神态居然很悠闲,连一点脱逃的意思都没有,却有点像是在等人。

——这种时候,这个地方,他在等谁?

卜鹰想过去问清楚,想不到有人比他快了一步,一个长身玉立、服饰雅致、长得非常英俊的年轻人,已经抢先一步,到了潘其成面前。

他的身法非常快,举止却很从容,卜鹰本来还没有看见附近有这么样一个人,霎时间这个人已经出现在潘其成面前,微笑着向潘其成招呼。

潘其成也同样在跟他打招呼,而且还在说话,两个人以前显然是认得的,只可惜他们距离卜鹰很远,说话的声音又很低沉,卜鹰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只看见他们的样子好像都很愉快。

过了半晌,两个人大概说了十来句话,谈话就准备结束了。

卜鹰很想过去问问这个年轻人是谁。他没有过去问,只因为他已隐隐猜出了他的身份来历。

眼见着他已经要走了,忽然又回过头,跟潘其成说了一句话,潘其成迟疑着,好像正在考虑应该如何答复,就在这时候,年轻人忽然抽出了一柄短刀,雪亮的刀锋,一下子就刺入了潘其成的心脏。

潘其成的脸立刻因惊讶而扭曲,很快地又由惊讶变为恐惧。

年轻人仍然安静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他,居然没有逃走的意思。

他难道不怕卜鹰来追查询问?

这时候潘其成全身都已痉挛扭曲,想呐喊呼救,连咽喉的肌肉都已在抽搐,完全发不出一点声音,只是扭过头,用乞怜求助的眼光看着卜鹰。

在这种情况下,卜鹰如果还不闻不问,卜鹰就是个死人了。

奇怪的是,那年轻人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反而很客气地招呼:“卜鹰卜先生?”

“是的,我就是卜鹰。”

“卜先生看我刚才刀伤人命,居然还好像没事人一样,一定觉得很奇怪。”

“是有点奇怪。”

“卜先生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在杀人之后还能如此逍遥自在?”

“不知道。”卜鹰说,“非但不知道,也猜不出。”

“我能够从容杀人,只因为我的身份。”

“哦?”

“我姓凌,名玉峰,是刑部的捕头。”凌玉峰说,“我杀人是合法的。”

这个年轻人就是江湖公认的六扇门第一高手——刑部总捕凌玉峰,卜鹰丝毫不觉得奇怪,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意料中的事。

“可是刑部的捕头,好像也不能随便杀人的。”卜鹰说,“公门中人杀人犯法,一样要抵罪。”

“那也得看杀的是什么人。”凌玉峰说,“杀的若是通缉要犯,非但无罪,反而还有功劳。”

“潘其成是两榜出身的四品官,他犯了什么罪?”卜鹰说,“就算犯了罪,也该在审讯之后,再明正典刑。”

凌玉峰也不回答,只拿出了一张看来非常正式的海捕公文。

“追缉要犯潘一飞乙名,本名潘其成,毋庸审讯,即时就地格杀勿论。”

公文上盖的不但有各州道府县的照会,还有刑部的大印。

“这样子够不够?”

“足够了。”

“潘其成虽然是两榜出身的进士,文采甚佳,另一面,他又是在黄河一带的独行盗,武功和水性,都是第一流的。”凌玉峰叹息着道,“这个人文武俱佳,实在可以算是武林中少见的奇才。”

卜鹰也在叹息:“只可惜他若是和另外一个相比,还是差得很远。”

“另外一人是谁?”

“是你。”卜鹰淡淡地说,“他如果比你强,怎么会死在你的手里?”

说到这里,话已说不下去了,再说也只有两个字可说:“再见。”

可是凌玉峰却偏偏还要再问一句:“这里的事,好像已经办完了,卜先生还要到哪里去?”

“我还要去看一个人。”卜鹰说,“一个无名的人。”

凌玉峰笑了笑:“无名的人,好像通常都要比有名的人更可怕。”

“那就得看了。”

“看?”

“看那个无名的人是谁,”卜鹰说,“有些无名之辈,往往会在迷糊之间死于沟渠。”

“那也得看了。”凌玉峰说,“看那个无名之辈是谁。”

他说:“我就知道有一位无名之辈,曾经在顷刻间将十三名名震江湖的高手斩于刀下。”

卜鹰盯着他,很缓慢地问:“你说的这位无名之辈是不是你呢?”

凌玉峰笑了:“我只知道当今天下最可怕的无名之辈,只有两个人。”

“哦?”

“据说赌局的三位大老板中,就有两名是无名之辈,都可以在挥手间杀人于俄顷!”

“哦!”

凌玉峰又笑了笑:“幸好这两个人都不是你,你是个有名的人,非常有名。”

卜鹰大笑:“你说的都对,看来刑部的档案的确非常完整,只可惜有一件事你还不太明白。”

“什么事?”

卜鹰的笑声停顿,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有名的人,也一样可以杀人的。”

凌玉峰不说话了,卜鹰也闭上了嘴,两个人互相凝视着,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可怕的肃杀之意,可是秋高气爽的天气,却仿佛阴沉了下来,那一棵孤零零的梧桐,被风吹得簌簌地响。

也许这就是杀气,削铁如泥杀人如草的利器,才一出鞘,就会有一种慑人的寒气逼人而来,虽然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却可以令人心胆俱寒,全身悚栗,四肢不能移半寸。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久,凌玉峰才长长地吐出口气。

“不是现在,现在不行。”他说,“高手交锋,也要选时候的。”

他说:“不占天时,不得地利,都不能出手,没有杀机也不能出手。”

卜鹰同意。

“不能出手而出手,必败无疑。”

“幸好迟早总有一天的。”

“哦。”

“江湖中人都知道,卜先生一向极少出手,二十年来,出手不过三次。”凌玉峰道,“可是我总有让你出手的法子。”

推&8195;理

现在已经是正午,经过这一个多时辰的休息,这个无名的灰衣人脸色已经好得多了,黯暗的额角,已经有了光亮。

他正在吃饭,他的食物都是经过谨慎选择的,不能太油腻,也不能太没有油水,不能太滋养,养分也不能太不足,肉类和豆类不能吃得太多,可是也万万不能缺少,酒类更是连碰都不能碰。

肝病实在是种很麻烦的病,他一向很少出入江湖,就因为终日都在和病魔挣扎。

对于他的饮食,卜鹰完全不感兴趣,他常常奇怪一个人怎么能靠这些东西维持生命。

无名的灰衣人却吃得津津有味:“如果你认为一样东西好吃,这样东西就是好吃的。”

这就是他的原则。

卜鹰来了,他才从一碟冬菇炒粉丝和一样四季豆之间抬起头来。

“你是不是见到了程小青?”

“见到了。”卜鹰说,“只可惜他好像没有见到我。”

“圆圆呢?有没有她的消息?”

“完全没有。”卜鹰说,“可是我见到潘其成和凌玉峰,还有销魂小青衣居然也出现了,她的易容术,果然不愧为海内第一,我怎么看也看不出她本来的真面目。”

这些事都没有让灰衣人觉得意外,但是他却忽然问了个让人觉得很意外的问题。

“潘其成呢?”他问卜鹰,“潘其成是不是已经死在凌玉峰或者是小青衣的手里?”

卜鹰是个很难吃惊的人,这次却吃惊了:“你怎么知道潘其成已经死在别人的手里?”

灰衣人笑了笑:“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该死的人,就非死不可,知道得太多的人,就是该死的人。”

他又说:“潘其成和圆圆都是知道太多的人。”

卜鹰当然要问:“他们知道些什么?”

灰衣人不回答,却反问:“你知道些什么?”

卜鹰开始沉吟,过了很久才回答:“我知道我们从一开始就错了,不但看错了人,也走错了路。”

“说下去。”

“我们一直认为程小青和红红两情相悦,只因为三姑奶奶的阻挠,所以红红才嫁给别人,嫁后又遭到不幸,万念俱灰,伤心绝望至于极点,所以就入了青楼。”

“她为什么没有去做别的事,要做妓女?”

“那意思就好像出家为尼一样,都是自暴自弃,想远离红尘。”

“这么样说,倒也可以说得过。”

“可惜我们都想错了,”卜鹰说,“红红自愿落入风尘,根本就不是因为她和程小青的婚姻受挫,而是因为白大少。”

“白先贵?”

“白先贵就是红红的丈夫,也就是风尘三友白三爷的后人。”卜鹰道,“白家是姑苏的世家,白家大少爷从小就是神童,只不过学的不是武功,而是诗赋琴棋书画,文采风流,冠于一时。”

“可是在武林世家来说,这种人却是个败家子。”

“正因如此,所以大家都认为他和红红这一对夫妻是怨偶,红红一定对她的夫婿很不满,夫死守寡之后,也没有什么伤心,因为她的一颗心,还是念念不忘她幼时的情人程小青。”卜鹰苦笑,“其实大家全都错了。”

“哦。”

“红红对程小青,根本没有什么依恋之心,他们之间的感情,只不过是程小青一厢情愿而已,红红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过。”

“其实她真正关心的,是她真正的夫婿白公子。”灰衣人道,“对她来说,程小青终只不过是个从小长大的朋友而已。”

“程小青对她虽然一往情深,可是以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她一定会把真实的情况婉转说给程小青知道。”

卜鹰道:“我想她绝不会,也不忍欺骗他。”

“应该是这样子的。”

“所以红红堕入红尘,并不是为了程小青,这一点是我们可以确定的。”

“那么她出走为妓是为了谁呢?”

“当然是为了白公子。”

卜鹰解释:“自从风尘三友相继仙去之后,姑苏的白家也不再以武功取胜,白公子也准备改变门风,以诗礼传家,只可惜白三爷昔年行走江湖所结下的仇家,仍不肯放过他们,一夜之间,将白家满门杀尽,只有红红被临时来访的令狐远所救,其余的大小七十余口人,全都被杀得一个不留。”

“这件血案江湖中人知道的好像并不多。”

“那只因凶手的手段太毒辣、太惨烈,而且其中还牵涉到白家妇女的名节,所以知道这件事只是有限的几个人,也不忍说出来。”

“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谁,至今仍是悬案。”卜鹰道,“曾经有人把白三爷生前的仇家都调查过,案发时并没有人在姑苏附近。”

“夫婿家满门惨死,自己恐怕也遭遇到不可告人的羞辱,万般伤痛之下,所以才落入风尘。”灰衣人说,“这恐怕就是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

“大致上看来,应该是这样子的,可是真相究竟如何,还是只有红红自己明白。”

“你认为其中还有什么缘故?”

“红红出走为妓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为了要寻找真凶。”

“寻找凶手,为什么一定要做妓女?”

“这就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了,只有先找到红红,才能查明真相。”

“红红却已死了。”

“那么就只有找红红身边最亲密的人。”

“圆圆?”

“不错,”卜鹰道,“有些话,红红对令狐远不能说也不便说的,只有在圆圆面前,才可以吐露心事,所以红红的秘密,很可能只有圆圆知道。”

“只可惜圆圆却在要紧关头突然不见了,至今好像还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很可能还有一个人知道。”卜鹰说,“也只有这个人知道。”

“谁?”

“潘其成。”

卜鹰又解释:“当天凌晨案发时,只有潘其成在红红所住的那栋巨宅附近,那时圆圆很可能已经发现情况不对了,所以趁机先逃出来,潘其成看见了,当然就拦住了她,把她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潘其成居官济南,对当地的情况当然很熟悉,要把一个人藏起来,并不是困难的事。”

“有理。”

“那时巨宅中已经有紫烟升起,接着,就发现程小青手持凶刀,站在死者床头,而且很快就认了罪。”卜鹰说,“到了那种时候,潘其成心里不管有什么话要说,也说不出来了。”

“有理。”

“可是这一次我到了济南后,潘其成却一直想找机会把这个秘密告诉我。”

“那么他为什么不直接带你去找圆圆,反而先带你上了那家茶馆?”

“因为他知道那家茶馆里有很多高手是特地来处理这件事的,全都不愿意程小青的冤狱得到平反。”卜鹰说,“潘其成带我到那里去,为的就是要看看我是不是能对付那些人。”

“你若不去对付他们,潘其成把秘密告诉你也没有用。”

“对。”卜鹰说,“潘其成无疑是个做事很小心的人。”

“只不过他也有他的秘密。”

“不错。”卜鹰说,“所以等到他要把秘密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在程小青的牢房里,我本来以为他要冲出去避开我,想不到他却是想趁机带我去见圆圆,他故意找我决战,只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他又说:“在那牢房里,我本来又以为小青衣他们是特地要去救程小青,想不到他们却是为了要杀潘其成灭口,所以他在院子里等着我的时候,我还没有赶到,他就已遭了毒手了。”

“杀他的是凌玉峰?”

“是。”

卜鹰说:“凌玉峰有刑部的公文,可以将他就地格杀,由此可见,他想必也是一个秘密的罪恶组织中的人,所以才会被刑部追捕,他托身在济南府,只不过是种烟幕而已。”

“凌玉峰呢?也是他那个组织中的人?”

“大概是的。”

“所以圆圆逃出红红居处时,潘其成没有当场进去捉拿凶手,那只因他知道凶手就是凌玉峰。”灰衣人说,“也正因为这件事,那组织发觉潘其成有叛变之意,所以派人来杀他灭口。”

“不错。”卜鹰说,“所以这件案子现在只剩下两点疑问还没有解答了!”

“哪两点?”

“第一,红红为什么要离家为妓?第二,凌玉峰为什么一定要杀她?”

要寻找仇家,并不一定要做妓女的,这其中无疑有很特别的原因。

凌玉峰杀红红,不但经过极周密的计划,而且显然还有一个极庞大的组织在后面支持。

纵然凌玉峰就是杀死白家满门的凶手,这次杀红红是为了斩草除根,杀人灭口,以红红在江湖中的身份,也不值得他这样做的。

所以这两点疑问,的确都很难解释,除非——

“除非圆圆知道其中的秘密,而我们又能及时找到她。”

“只可惜潘其成在说出她的下落前,就已被杀了灭口了。”灰衣人说,“幸好死人有时也可以吐露一点秘密。”

“这次死人吐露了什么秘密?”

“潘其成至少告诉了我们,他知道圆圆藏在什么地方,这地方很可能就在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附近。”灰衣人问卜鹰,“如果你是潘其成,你会将圆圆藏在什么地方?”

卜鹰沉吟着,很谨慎地说:“案发的当夜,潘其成一直都和聂小虫在一栋小楼上查看动静,他发现圆圆逃出来的时候,大概会先把她藏在那栋小楼里。”

“很可能。”

“但是等到程小青自认为凶手,案子定论之后,潘其成一定会把圆圆移到另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卜鹰说,“为了避人耳目,这个地方当然也在附近。”

他断然下了结论:“这个地方甚至很可能就是红红居留的那栋巨宅。”

灰衣人对他的推论显然完全同意,神色仿佛也开朗了些。

卜鹰又说:“自从案发之后,那栋巨宅就空废了,而且已被查封,宅子里的人固然都已星散,外面的人无故也不能进去,这种没有人的废宅,正是躲隐的最好地方。”卜鹰说,“何况圆圆本来已经在那里住了很久,就算有人闯进去,她很容易避开那些人的耳目。”

“所以你断定他们此刻就在那栋巨宅里?”

“我只能断定圆圆一定在。”

“聂小虫呢?”

“聂小虫就说不定了。”卜鹰苦笑,“聂家有很多奇怪的事,都不是外人可以猜测得出的。”

“聂家实在是个很奇怪的家族,有人说他们是下五门硕果仅存的一家,轻功、锁骨功、缩骨法、易容、暗器、迷香、毒药,只要是下五门一脉相传的武功,他们无不精通。”灰衣人说。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卜鹰道,“但是除此之外,他们的家族还有很多奇怪之处。”

“所以也有人说,他们家也曾出过几个内外家的高手,甚至有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混元一气功的。”灰衣人说,“只不过这些人在行走江湖的时候,都改变了名姓而已。”

他又补充:“有人甚至说武当四位长老中,就有聂家的人。”

“但是他们这家族最奇特的一点,还是他们通讯的方法。”卜鹰说,“他们互相传递消息的时候,不是聂家的人绝对觉察不到。”

“听说他们家的女眷嫁的也都是很奇特的人,而且都是江湖中的知名之士。”

说到这里,灰衣人忽然改变话题问卜鹰:“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卜鹰微笑:“如果我猜得不错,这里很可能就是红红居住的那栋巨宅的后园。”

灰衣人也笑了,大笑:“这些年来,你的确有进步了,难怪每赌必胜,连财神都输给你。”

“财神中的那几个人,根本不能算是赌徒。”

卜鹰也忽然改变话题问灰衣人:“如果这里真是那栋巨宅的后园,圆圆是不是就在这里?”

“是的。”

素手招魂

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一对酒窝。

圆圆终于出现了,脸上的笑窝却没有出现,她们家的大小姐,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亲人。

“到了三更之后,我就知道不对了,那个凌玉峰就是白氏血案的凶手。”圆圆说,“所以我就趁机逃出来,通风报讯。”

“你逃出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的。”

“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

“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刀疤。”

“刀疤?”卜鹰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般的锐眼盯着她,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白了。

——凌玉峰就是白家血案的凶手。

——白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红红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一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裸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红红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峰?”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

“不必追捉他?”

“对。”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唯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往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木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苗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

卜鹰并没有追过去,她起步比较早,现在距离卜鹰已经有七八丈,要追也很难追得上。

何况外面还另外有件东西吸引住卜鹰——假山流水下的水池畔,竟赫然摆着口棺材。

卜鹰不追,这青衣人也不走,卜鹰打开棺材,她也不回头。

她当然知道棺材里是什么。

棺材里装的通常都是死尸,这口棺材也不例外,半天前还是英姿焕发的凌玉峰,现在已经动也不动地躺在棺材里。

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凌玉峰?

假山上的青衣人用一种尖锐而怪异的声音咯咯地在笑。

“你最好不要碰他,也不要想看他的刀疤,现在说不定他全身上下都有毒,你的脚碰上他脚烂,手碰上他手烂,全身烂光为止。”

她一面说,一面向后退,一步步向后退,竟没有施展轻功身法。

她退了几步,灰衣人就从假山的另一边出现了,她退上假山,灰衣人就走上了假山,也是一步步往前走的,她退一步,他就进一步。

她没有施展轻功,也没有逃走,只因为她全身上下每一处要害,都被这灰衣人笼罩在举手一击的威力之下。

就连远远站着的圆圆,都可以感受到这种威力,连手心都紧张得冒出了冷汗。

小青衣受到的压力当然更大,只要一逃,就必死无疑,不管怎么样逃、往哪里逃,都难逃这灰衣人的一击。

想不到的是,这灰衣人竟停了下来。

小青衣立刻跃起,凌空翻身,竟将“细胸巧翻云”这种很普通的轻功招式完全改变了,变得充满了优雅而奇巧,一翻身间,就已经发挥出轻功的最精妙处。

她仿佛算准卜鹰这一次绝不会放过她的,所以先发制人,凌空下击,一眨眼间连击三招二十一式。

就在这一瞬间,卜鹰脸上发生种非常奇怪的变化,好像骤然看到了什么他本来以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

所以小青衣本来是很难全身而退的,现在却在一闪身间就脱走了。

圆圆看得清楚,忍不住问:“卜大叔,你刚才好像看见了鬼一样,究竟看见了什么?”

卜鹰又怔了半天才回答:“我看见了一个人的脸,小青衣本来不该长着这个人的脸。”

“这个人是谁?”

“聂小虫。”

“你是说,刚才那个小青衣,却长着一张聂小虫的脸?”

“是的。”

圆圆也怔住,喃喃地说:“难道聂小虫就是小青衣?难道小青衣就是聂小虫?”

“可是聂小虫已经走了,而且一定是跟胡金袖一起走的。”

“你怎么知道?”

“和潘其成一起在路上拦截我们,把胡金袖从马车里引开的人,一定就是聂小虫。”

“对。”

“听说聂小虫家里有急事要赶回去,胡金袖一定会跟他走的。”卜鹰苦笑,“胡大小姐最近对聂家的事非常有兴趣。”

“所以你也不问她的下落。”

“连你都不问,我当然更放心。”卜鹰说,“何况,两个人偶尔分开一阵子也好,也免得整天鼻子碰鼻子,眼睛碰眼睛,彼此互相厌烦。”

灰衣人忽然插口,带着笑道:“这句话倒是至理名言,天下的夫妻都应该牢记在心。”

他虽然在微笑,却显得很疲倦,脸色好像又比刚才黑了一点,眼白却比刚才黄了一点。

“小青衣虽然走了,却已跟本案没有关系,这件案子本身已可算是完全结束。”他看着卜鹰,“你的样子看起来也比以前好得多,听说胡大小姐厨房里炖的原盅补品对男人十分有益。”

卜鹰也在看着他,眼中充满关心:“你也该好好保重,治疗肝病的唯一良药,就是‘静养’两个字,千万不要生气伤神。”

灰衣人微笑:“你少在外面惹些麻烦,我就不会生气伤神了。”

他拍了拍手,墙外忽然有顶轿子飞了进来,连抬轿子的人一起飞了起来,轻飘飘地随风飞入,轿子像是纸扎的,人也像是纸扎的。

灰衣人挥手道别,上了轿子,人与轿又飘飞而起,只听他在轿子里说:“莫忘记那个手上戴着奇形黑铁戒指的人,很可能也属于小青衣的同一组织,这次他虽然没有出手,等他出手时,麻烦就大了。”

那个组织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卜鹰暂时不去想它,不管怎么样,那都已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